定睛一瞧,傅景臣手里抓着一只野兔!
灰色的毛,翻着肚皮四脚朝天,爪子正在空中不停划动,一看就很肥。
没等姜瑜曼反应过来呢,地里匆匆走过来几个青年。
熟面孔,之前跟着一起上山打过野猪的。
他们看着傅景臣手里的兔子,笑着道:“原来在这里,我们还以为跑了。”
说话间,语气有些羡慕:“还是臣哥厉害,这野兔一跑出来,一下就抓到了!
我们抓了好半天都没抓到。”
一般秋收的时候,地里散落着粮食,时不时就有兔子出没。
兔子是好东西,收获的季节有吃的,身上肉也多。
要是抓到了,一家人都能加个餐。
但正所谓狡兔三窟,多数时候村民们都只能望着,根本抓不着。
他们几个人在田里抓了半天,连根兔毛都没摸到。
哪像傅景臣,兔子一跑出去他就逮住了。
这时候田里其他人也都在附和:“是啊,刚才我们连怎么伸手的都没看见。”
到底是部队里出来的,人家这身手,他们哪里比得上?
不过除了羡慕,也没人说啥。
谁抓到兔子就是谁的,即便这会儿缺衣少食,也不会因为一只野兔吵起来。
大家羡慕完了,话题很快又转到了其他地方:
“姜老师,你们这是去哪儿来啊?”
姜瑜曼也没瞒着:“刚去学校报到回来。”
“家里的皮小子马上又要去念书了,要是有哪里不听话,你千万不要客气。”
“对对对,有啥调皮的,姜老师你直接收拾,黄金棍子出好人。”
“……。”
此时能让孩子读书的都希望成材,也不管是不是姜瑜曼教,话里话外都是不要手软。
面对这么热情的村民,姜瑜曼也不好扫兴,都答应了下来。
等走过那片田,才有功夫仔细端详野兔。
看起来得有五六斤,关键是可以换个口味!
兔肉和猪肉的味道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