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声在山谷间回荡,不多会的功夫,便进村了。刚才跟我说话的那头儿,颠着小碎步,便迎了上去。
可惜,那些车开进胡同几米的距离就倒出去了,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车稍微多一点,一会一起往外倒太麻烦了,毕竟这地方也就是一车道,进来容易,出去难。调头想都别想,想要出去只能硬着头皮往外倒。
但是,我更偏向于是开车的人技术不是很好。因为这种需要出现场的工作,新人上手第一件事就是锻炼一下车技,要不然以后重重困难第一步就会被挡住。当然,这前提是你得遇到一个好领导,要不谁会管你什么会,什么不会。
那头儿的小碎步紧接着就收了起来,大步流星地就朝胡同口跑了去。
一路跑到那棵合欢树那儿,那地方算是这村里的情报中心了,村委以及小广场、小卖部都在那个地方,自然,那个地方也是最宽敞的地方,放下这三辆车还是绰绰有余的。
“老高,情况怎么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车子还没停下,车窗就先摇下一个缝来,里面的人便火急火燎地问道。
“刘队,这情况比较复杂,一时半会的也说不清楚,您先跟我来吧。”
砰的一声,车门打开了。
里边下来一个中等身材,长着国字脸的男人,四十岁出头的模样,脸上有些许沧桑,或许是工作繁重,压力过大,头发竟有些许苍白了。
这人火急火燎地关上车门,三步并作两步地往前奔走,“老高,麻烦带一下路,我们快带你走。”
一个,两个,三个……
我仔细数了一下,三辆警车上,一共下来了十个人!
加上先前派出所来的这五个,浩浩荡荡地竟一共来了十五个!
看来市局就是比派出机构有钱,人家十个人直接坐三个车,而不是跟派出所一样,五个人急急巴巴地坐一个小车来。
看来是我低估了这案子的险要程度,本以为这只是个简单的交通事故,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力,可是我忘了,我是站在第一视角看这问题的,我身边就有这三具白骨的当事人,可是对于别人来说,这完全就是未知的,在他们眼里,这和荒野尸骸没有任何区别。
而且王家出了这事之后,非常没道理的将事故搁置不处理,任由这半挂车在自己院子里待了两年之久,这疑点就算解释成刻意藏尸也不算过分。
哎,这可怎么办是好呢,我有种捅了篓子没人帮忙处理的感觉,毕竟怕官司打不赢才不去起诉这说法太牵强了,说能相信这社会还有人如此愚昧无知,宁愿放着问题不解决,也不想办法试一试。
“别害怕。”耳边传来一阵声音。
我侧身一看,是那律师,“放心吧,我们都是实话实说的,只要大家口供一致,就不会有事的,放心,我也职业律师,还是刑事律师,这点事情还能搞不定吗。”
“就算最后实在处理不了,那也只能是出现在我家人身上,我妈十分溺爱我,看着人没了,她可能横竖要讨一个说法,不过你放心,我妈不是无理取闹的人,如果事实摆在她面前,她也不会太过于闹腾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声音是有些抖动的,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任谁也看不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