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照宜多少能想象得到。
江暮晓这样的条件,哪怕他是阳痿,恐怕都有无数人趋之若鹜,何况林照宜看江暮晓的样子,也不像是阳痿,反而好像还挺龙精虎猛的。
江暮晓不知道林照宜的脑海里已经开始思辨自己是不是阳痿的事情了,只是自己一番话说完,不见林照宜回应,江暮晓心里有点没底,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说得太克制,太委婉,在林照宜心目中显得不够真诚了。
林照宜与江暮晓过往接触过的那些人都不同,他聪明敏感,对许多事洞若观火,在原则问题上也绝不妥协,却又有着不合乎他这个年龄的天真。江暮晓无法昧着自己的心,去欺骗林照宜。
可是面对这样的林照宜,江暮晓也实在没法把自己的过去彻彻底底和盘托出——毕竟还要为日后长远计。
两人各怀心思,最后还是林照宜从思考中猛然回过神来,大惊失色地放下筷子,担心道:“怎么办!不小心吃了好几片三文鱼!又要长胖了!”
林照宜的情绪向来转变得很快,江暮晓也已经习惯了,闻言他只道:“那简单,待会儿车里那些行李,你自己搬去新家不就好了?搬个几趟,这顿饭就消耗掉了。”
林照宜瞪了江暮晓一眼,道:“要不是你来捣乱,我也不会多吃,那些行李也本该是快递小哥给我搬上楼的。”
江暮晓气极反笑,他反问林照宜:“那我今天是来错了吗?”
林照宜嘴巴嘟得老高,一点也没客气地点点头,江暮晓便说:“可我觉得我没来错,我今天要不来,拿什么让你回味无穷?”
林照宜又被江暮晓给调侃了,气得咬牙切齿,皱着眉瞪他好一会儿,终于生气道:“真想把你和小章鱼腌在一锅里!”
这顿饭吃了挺久,江暮晓和林照宜聊得也轻松愉快,他说了很多关于自己的话题,却又不显得信息量过分大,想必是因为和林照宜待在一起时总是插科打诨,就不会十分沉浸在一个严肃而沉重的话题里。
吃完饭后往停车库走的路上,江暮晓问林照宜:“还没问你,你要搬去哪里?”
林照宜举起一根手指,看起来像是想要给江暮晓指路,但顿了两秒又放了下去,换成向着江暮晓伸出白嫩嫩的手掌。
“你把手机拿来,我直接给你导航,我说不清楚位置。”
江暮晓调侃林照宜:“连路都不会指?怎么这么笨?”林照宜白了江暮晓一眼,蜷了蜷手指,示意江暮晓快点。
江暮晓掏出手机,给林照宜解了锁,然后同他开玩笑:“可不要乱看我手机的消息,很多俊男靓女找我的。”
林照宜翻出地图输入地址,然后把手机塞回江暮晓手里,转身往停车的位置扬长而去:“谁稀罕,也有很多俊男靓女找我好吗?”
江暮晓三两步追上去,贴在林照宜身边,半弯下腰同他亲亲密密说话:“真的假的,你这么受欢迎啊?那我得抓紧点了。”
林照宜眉毛一扬,得意道:“那是自然。”
说完,林照宜又推了推江暮晓,让他离自己远点:“你别贴我这么近,你是不是在揩油占我便宜。”
江暮晓笑起来:“我不是已经占过了吗?”他冲林照宜挤挤眼睛,戏谑道:“滋味不错。”
林照宜原本想揍江暮晓的,毕竟江暮晓讲话实在太轻浮欠揍,可是冲着他笑眯眯的江暮晓,连鼻子也跟着一起皱起来,鼻梁上那一颗小小的痣因此显得更加生动,林照宜竟然有些看呆了。
林照宜爱过人,他当然知道对一个人的喜爱是一种什么心情,可是坦白来说,喜欢乔焉和喜欢江暮晓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绪。
对乔焉的爱慕,对林照宜来说,更像是一种对想象中丈夫、师长乃至是如同父亲一般的依恋,是林照宜自己先想象出一个完美的乔焉,然后再将那个形象和乔焉本人揉为一体,并爱上乔焉。
但江暮晓不同。林照宜和江暮晓初相识,他就认识到江暮晓的顽劣和毒舌,可是寥寥数次接触,和这个说话刻薄讨人厌的男人待在一起,又会异常轻松愉快。他不用再争当乖巧听话成绩好的好学生,而是能够释放天性,和眼前这个人拌嘴。
林照宜是喜欢和这样的江暮晓待在一起的,又或许,他喜欢的是和江暮晓待在一起的这种氛围,轻松,愉悦,什么都不用想。许多乔焉会在意的事情,江暮晓都不会在意,相反,他反而和林照宜很有共鸣似的,会让林照宜更轻松惬意。
就好像现在,林照宜看得呆了,江暮晓也并不催他,他只将钥匙圈在手指上有一圈没一圈地绕着,就那么站在林照宜面前,等着林照宜回过神来。那种气定神闲的样子,让林照宜恍然间觉得,仿佛让江暮晓一直这么等下去,他也会愿意。
作者有话说
江总请吃饭翻车了哈哈哈!
第27章
林照宜家住得离学校不远,离吃饭的地点却很远,两人上了车,又几乎是原路开了回去,江暮晓一边导航一边同林照宜闲聊。
“我看你的定位,你新家是住在A大家属区?”
林照宜点头,又摇头,“不算新家,是我和我妈妈的家,我妈妈去世以后我就没再回去,现在不想住在宿舍了,所以准备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