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酒吧,西蒙像是安慰我一样,扶着我的肩对我说。
“没事没事,倒不如说,现在的我非常好~”
“哈,那就行。”
“蕾雅没和她一起回去吗?”
“没,蕾雅一直住在白礼堂。”
“哦。”
一个人坐在会客厅里,翻看格瑞为了帮助我学习语言而写的笔记,那个金发小伙人其实也挺好的。人家年纪轻轻就能成为夜幕镇与王国的中介人,想必对于商贾之道也十分精通吧。托他的福,我现在会写不少字了,和别人交流起来也更自然,不会再说出让人思索半天的奇怪语句了。
一个月的时间,很多事都改变了。夜幕镇的家家户户都学会了蒸馒头,甚至是蒸包子;酒吧里除了蜂蜜羊小排,又多了好几种由我发明的炒菜。
尽管跟历史上的那些发明家比起来,我只是个厨子,但我也通过食物的改善让大家伙脸上的笑容变多了。我的名字也开始频繁出现在夜幕镇居民的谈话中。
诸如“来歌先生,你看燕麦能不能蒸着吃啊?”“来歌老弟,能不能教教我家孩子骑马啊?”这些话语是听得最多的。虽然有很多问题我也不能帮他们解决,但我乐于和大家一起研究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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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慰于自己的付出有了回报,人生有了价值。
晚饭过后,我给格瑞奢侈地蒸了一碗鸡蛋糕,算是长久以来帮助我学习的感谢。
今天看到了离开我之后更加美丽的美杜莎,心情反而好了不少。
“来歌先生,谢谢你。”
“不客气,你吃吧,趁着刚做好。”
“我能带回去给我母亲吗?”
“啊,没问题啊,快去吧。”
“谢谢!谢谢你,谢谢你,来歌先生。”
我交朋友,最看重的就是你孝不孝顺。不孝顺的人,不管你有什么家业,我永远都瞧不起。格瑞的孝顺,让我丢弃了之前对他的所有偏见。这个小伙儿,并不是什么家大业大的公子哥,他也有他的难处。。。。。。看着格瑞抱着那碗鸡蛋糕开心地跑回家,我这样想着。
看在他这份孝心,我更该好好学习,再过三周就要去王国了,不能给人家添麻烦。
“太奇葩了,太奇葩了啊。。。。。。这几个小圈竟然是字,不是标点符号!”
“明明另外十九个字符都是直线组成的,这五个字符却用圆圈组成,到底那个白痴发明的这种文字啊!”
“嗯~这个字型倒是很好记,就像闪电的形状一样。”
一边发牢骚一边记字型的我完全没察觉屋子里进了人,直到眼睛被一双手遮住了。
“猜猜我是谁?”
“卧槽,蕾雅你要干嘛啊。”
扭头一看,果然是今天和美杜莎在一起的白色魅魔。
“嘻嘻,有没有被吓到啊?”
“有。大姐,放过我吧,我在认真学习啊。”
“沃夫朗跟我说了,说你一直在这里学习语言,还帮了大家好多忙~”
“是,是,是。所以说不要打扰我学习啊。。。。。。”
“姐姐来帮你学习呀~你这个字应该这样写~~”
蕾雅的行为有点反常,一个劲儿地往我身上贴,还握着我的手写字。
“不用啊,蕾雅姐,我自己会写。。。。。。”
“嗯~嗯~那让姐姐陪你一起写嘛~”
“蕾雅,你喝多了?”
“没有~我怎么会喝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