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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女尊败家子27(第1页)

饶是林软也没想到她接手的第一件案子竟然是一起男告女的案子。

凤梧国律法规定,男告女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告自己妻主者,杖70;另一种则是告其他女子者,杖50。

林软心里想着这案子还挺有意思,但她毕竟是一名官员,不能因为个人情感而影响案件的处理。于是她朝着差役头子点了点头,表示可以开始执行杖刑了。同时,她也使了个眼色让差役头子手下留情,不要把人打死了,好歹也要让她听听这个男人到底要告什么事情。

随着一声令下,板子狠狠地落在那名男子身上。五十杖打完后,那名男子已经趴在地上,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但他还是努力地睁开眼睛,艰难地抬起头来,望向高台上的林软,并露出了一个满足的笑容。

他从秦兴县来到扬州府,果然是赌对了。秦兴县从未有过男子状告女子告赢的案例,因为没有一个男子能在差役的杖打下撑过来。他自然不会想当然的认为是自己命硬,只能认为是林软吩咐留了手。

哪怕后面已经血肉模糊,男子还是挣扎着跪好,把头重重磕在地上,颤声道:“小人拜见大人。”

林软沉声道:“堂下何人,有何冤屈?”

男子娓娓道来。

原来他是秦兴县一家普通的农户,父母只生了他兄弟二人。弟弟俊美,被县上的富商看上纳了侧侍,没想到不过几个月,便传来弟弟身死的消息。

男子的声音字字泣血,凄声道:“那郭芳打死了我弟弟,竟然让婆子随意扔在了乱葬岗,我去看时,我弟弟身上没有一块好肉,四肢俱断!大人,我弟弟死不瞑目啊!”

林软问道:“你年方几何?可有婚配?”

男子道:“小人十六,尚未有婚配。”

林软问道:“你可知你这一告,日后便难有女子娶你了,如此下场,可还愿意告?”

男子咬牙道:“小人愿意!大人,我知道这世间女人尊贵,我们男的贱命一条不值钱,可是,可是,哪怕赌上我的一条命,我也要为我弟弟寻个公道,他才十四岁,十四岁啊大人!”

林软看向旁边跪着的郭芳,沉声道:“他说的,你可认?”

郭芳来之前已经被人细细交代过,反正这条罪过也不算大,不如认了,免得知府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烧到他们秦兴县来。

她叩首道:“草民认罪。”

林软敲了惊堂木,沉声道:“本官判你将王二郎妥善安葬,并按律罚款五千两,赔偿王家五千两,你可有异议?”

郭芳掏出两张银票呈了上去,道:“草民没有异议,这是罚款和赔偿,还请大人过目。”

林软看过后,一张令仓吏记账入库,一张令人给了王大郎。

一起人命官司就此了结,王二郎一条命,王大郎的后半生,加起来不过五千两白银。

下了值,林软来到了府城的济康院,也就是朝廷收养女婴的地方。济康院里的女婴女童并不算多,毕竟只生了男婴或是不想生育的女子也有不少。

见林软穿的富贵,管事的婆子连忙走了过来,笑道:“这位奶奶是想收养孩子?想要多大年纪的,可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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