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陆宅,门口停了一辆豪车,车门打开。
浓浓的紫金之气袭来,钻进她的身体,滋润着经络血脉。
不用看,她就知道是陆砚之。
林向晚出身玄门,开了天眼,能看到每个人的气运。
像将死之人,被死灰之气包围;达官贵人周身是红气;小商小贩被青气萦绕……
而紫气,是大气运者才有的;金光,乃大功德者降生时所携带。
这两者都是玄门之人和鬼物的最爱。
林向晚活了二十多年,走过天南海北,第一次见到紫金之气。怪异的是,今天仔细查看,才发现陆砚之的紫金之气还掺杂着些许死灰之气,双方相抵相抗,时浑时绕,互相吞噬。
正想着,只听“噗”一声,豪车的轮胎莫名爆了。
陆砚之面无表情地继续往前走,一只鸟儿飞过,落下坨粑粑。
男人似乎已经习惯,目不斜视,利落斜身躲开。
然而一切还没结束,从车旁到陆宅大门,短短十几步路,林向晚见证了一个倒霉蛋的日常。
经过围墙时,好好的墙面不知怎的突然裂开,石块哗啦啦倒下来。
经过梧桐树,一阵邪风吹过,树叶、树枝落下砸在他的肩头。
脚踩在砖头上,砖头是空心的,差点崴脚。
好不容易到了陆宅门口,又不知从哪飞来一坨黑色塑料袋,陆砚之单手挡开,客气地对林向晚点头打招呼。
“林小姐。”
林向晚还沉浸在诧异中,下意识应下,“三叔好。”
“谢谢三叔昨天在茶庄帮我说话。”
“不客气,是陆琛的错。”
陆砚之对这个侄媳妇有些印象,小时候狡诈活泼,眼中都透着股聪明劲,长大后脑子却越发不好了。
昨晚倒是有了以前的影子。
此刻见她神情恍惚,以为她还放不下陆琛。
这毕竟是小辈,想了想,他还是淡声开口,“陆琛只是腿受伤了,没有性命之忧。”
“嗯?”林向晚回过神,闻言眸色冷了些许,笑道,“我已经决定与陆琛离婚,他是死是活,断腿还是断头,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陆砚之神色不明地看着她,“你想明白就好。”
林向晚听出言外之意,不由苦笑感慨,“连陆三爷都这么说,看来我以前够糊涂的。”
“是。”陆砚之颔首,“我以为你摔坏了脑子。”
这也太直白了!
林向晚被噎住,深吸一口气,感受着紫金之气带来的舒适感,才堪堪忍住顶嘴的冲动。
罢了,看在他这么倒霉,还“帮”自己恢复身体状态的份上,就多嘴说几句吧。
“陆三爷,我观你原是大富大贵、美满一生的命格,如今却小霉不断,于阴潮之处还容易昏厥撞鬼,虽无性命之忧,日常生活却不堪其扰。”
这些虽没宣之于众,但陆家本支的人多多少少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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