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的犹豫,让我下定了决心——不管世界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活下去。
我知道庄晓蝶住在哪儿,我想去找找她。
那个时候,我没找到她,现在她出现在我面前了。
一生当中,你总会遇到那样的人,只要见过一面就再也忘不了。倘若相处之后,你没有讨厌她,那就更惨了。余生发呆时,你多半会想起她,心里就像吃了薄荷一样,有点凉,但又很舒服。
过去,你可以想象她穿着什么衣服,从哪条街走过,风吹过她的裙摆,又可以想象她看了什么电影,你们是否对于某个情节或人物有类似的看法。
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也许她受伤了,病了,变成了丧尸,它穿着曾经让你心动的裙子,在街道游荡,一点点变得破碎,不会再拥有别人,也不会被人拥有。
你们再会时,它露出獠牙,飞奔过来,像最忠诚的爱人,然后将你开膛破肚,或许这也是一种浪漫。如果你是个傻子,也许会张开双手试着拥抱她。
但正常情况下,你不该坐视她变成不会爱的怪物。
我终于快到了。
雨下得更大了,云层转黑,遮蔽阳光,远处的云层中仿佛有雷光涌动。
我一边往他们的方向跑,一边挥舞着双手,那些丧尸都是节能主义者,从来不做多余的动作。
他们认出我是活人,往我这边赶来。
这是末日,人类相互帮助,回归到最淳朴的状态,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害人,尤其是在这种状态下。
丧尸潮没有特别在意这些人,它们只是向前移动而已。
我终于和他们接头了。“往这边走,我们有车!”
“晓楠,是你!”她对我喊道,“真好,你还活着真好。”
“你们怎么招惹到丧尸潮的?”
“这种就像自然灾难的玩意儿,我们怎么会招惹——和你们一样,我们趁着下雨来搜刮些物资,结果就被尸潮围住了。”她说道。
突然,一阵闷雷滚过,吓得我们一个踉跄。
我说道:“雨又要下大了。这是好事。快来,是这个方向。”我带领着他们穿过大街。
“还活着吗?”对讲机响了。何莫在叫我。
在手机信号消失的现在,我们只能使用古老的对讲设备。实际上,我们也没有渠道得到专业的对讲机,这是我们在玩具区找到的。幸好从古至今,小孩都喜欢战争游戏,从古代的木刀木马到现在的各种塑料枪,甚至还有对讲器,有效距离有两公里。
“暂时死不了。”我说道。
“我在另一边等你。”何莫道。
“你就不能把车开过来吗?”我问道。
他开车过来会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现在时间就是生命。
“有路障啊,你还得过来。”何莫吼道,“路上小心,记住别死了。我们也会想办法接应你。”
我在雨里睁开眼睛,顾不上擦掉脸上的水,继续狂奔。
我们身后跟着无数的丧尸……它们想要撕碎我们,这可以说是所有丧尸片中的经典场面了。当然,如果我们跑得慢一点,被它们啃噬,这也是一种经典场面,所有观众都会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残酷的场面。
庄晓蝶队伍中有个戴眼镜的男子,他体力不行,一直在大口喘气。我在他身边时,他的喘气声都盖过了雨声。
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有时间等他,也没有余力去扶他。他立马就被丧尸淹没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丧尸的吃相,它们比野兽还残忍,疯狂地争夺食物,用牙齿和指甲将尽可能多的食物装进自己体内。
如同往群鲨中抛了一块带血的鲜肉,又如同往水里丢了一块金属钠,丧尸被惨叫和血腥味吸引,扑向那个可怜的家伙。后面的丧尸也想分一杯羹,纷纷往前挤,在后面挤成一团,这大大降低了它们前进的速度,可以说,是一个人的生命为我们赚得了宝贵的时间。
“是那边吗?”有人指着公路另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