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几年前。
岘港,会安古城。
陆凌华调动到岘港的第二年,便衣执勤,等了一个晚上,等到收队了都没等到目标对象,倒是等到了一个女子的呼救。
“有人抢包!有人抢包!”
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陆凌华挑了挑眉,循着声音朝古巷子外走。
女子的呼救声停顿了两三秒。
再响起时,似乎才想到自己在国外,再出声时是一句简短的英文,"Help!Theresathief!"
到巷口时,恰逢一辆摩托飞车迅速从眼前驰过。
他眼疾手快,伸手将挎包扯下,强劲猛烈的瞬间爆发力,顺便惯性带倒了飞贼的一人一车。
飞贼倒地,用当地语言口吐莲花。
陆凌华嗤笑了声,回敬了他一嘴脏话,交代同事带回局里。
林墨被眼前的一幕震慑。
陆凌华转眸,看着被吓住的女人,三两步走到她面前。
用小拇指提着林墨的包,在她面前晃了晃。
“靓女,你的包。”一口港普。
为了潜伏,陆凌华乔装成了混混。
花衬衣,大粗银链,一头摩丝抹得油亮。
除了那张清秀得过分的脸,没有一处像个好人。
看着走到面前痞里痞气的男人,林墨的惊吓不减反增。
“Thanks。”
林墨快速地道谢并接过包,拔腿就往反方向疾走。
“大陆人?”
陆凌华没想起自己这身行头骇人,只觉得美女古怪,帮了她,道谢敷衍就算了,还跑。
陆凌华三两步追到她面前,倒着走跟她说话,“来旅游的吧?女孩子一个人在这可不安全。住哪个酒店?我送你回去。”
陆凌华清瘦,但是个子很高,缠着她的样子还是像极了地痞。
她瞪过去,“不用,哪来的女孩子?我已婚,离异,都生过两个孩子了。”
陆凌华愣了一瞬,这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被同事精心打扮了一番。
眼前的盘正条顺的大美女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谎称自己生两个孩子,八成是把他当做恶人了。
“误会了,靓女,我没恶意,只是这里晚上在真的很不安全,我送你到酒店,就……”
林墨微微发着抖,看着他脖子上又粗又亮的大链子,给自己壮胆把嗓音拔了拔,“你有完没完,再缠我,我要报警了!”
陆凌华笑了,“好巧,我就是警察。”
林墨当时心里被一万匹马碾过。
前脚刚遭遇抢劫,后脚又被流氓盯上了。
她眉头皱得紧,“我老公就在前面等我,你再跟,他看到了一定会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