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皇族内阁(中)
责任内阁在加强地方官制改革的同时,还对各省官缺人员也进行了整顿,实行分别牵掣行走及变通合理用人之策。
内阁要求一律停止实行,捐免验看的考试任用方法,并通行各省府,饬令将此类人员具体到位的时间进行详细造册,然后再报告给内阁。
同时,各部还得将该员原捐各执照以及劳绩迅速造表汇编,对于“有空白执照者应由人员自赴度支部核准换照”。
为了加强地方与中央的联系,奕劻等大臣还奏请将政治官报改为内阁官报,以便于中央之政策能及时知行于地方。
奕劻等阁臣认为,东西各国均以其官报为宣布法律、法令等文件之用,一切有关中央政府之规章条教,一旦拟定,皆于官报刊登,宣布于众。
在川乱的过程中,由于川民撤断了电线,阻止了地方督抚与清廷的联系,因而内阁又决议在各省省城及蒙藏紧要区域一律创建无线电报,以免交通之阻隔。
对此,奕劻表示赞同,但是惟一让他纳闷的是经费的问题,所以他建议先筹拟办法,再行核定。
镇压G命及保路运动
责任内阁成立之初,端方就奏请严拿匪党。端方认为各省会党横行聚众,戕官之案履见不鲜,外省奸民往往与京城人士相互勾结,图谋不轨,且都门之匪徒亦恃有外援之势进而内外勾串。
清廷批准张鸣歧,借外国银行五百万元作为周转市面之用,并要求他严饬地方文武,随时加强防范,如遇有不法行为者,应予立即拿办。“倘敢纠众作乱,准如该督所请,格杀勿论” 。
鉴于川人正准备就路事召开会议,清廷便饬令赵尔丰迅速前往,以图实力弹压此次会议。清廷要求赵尔丰除了股东会例者外,其他聚众开会者皆应立即严行禁止,如敢违抗,“即将倡首数人,严拿惩办。”
宣统三年(1911年)9月2日,清廷便任命端方为钦差大臣,并饬令其迅速前往四川,认真查办匪党。
8日,清廷饬令赵尔丰迅速查拿保路首领,如遇有狂悖不法证据者,则无论是否职官,皆应将首要人犯先行正法,“并妥速解散胁从,毋任蔓延为患”。
11日,上谕又严饬学部,要求控制抗议的学生。同时,还命令民政部、步军统领衙门,要求禁止各地聚众开会。
随着四川保路运动的不断恶性发展,奕劻进而主张以和平、预防的方式解决。他说:“勿籍兵力妄行杀戮” 。
通过阁议,奕劻除了决议分电赵尔丰、岑春煊、端方等大臣,饬令严防乱党,毋许再滋生事端外,还请旨简派四川京官数人赶赴四川进行劝解,以免良民同遭涂炭。
经济方面
筹划预决算
自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公布后,度支大臣载泽便于内阁成立之前,拟定了全国预算暂行章程二十七条,特别会计暂行章程九条 。
宣统三年(1911年)5月17日,上谕指出,从本年起开始试办全国预算的事宜统一由度支部等进行奏准施行。
该上谕明确规定:“朝廷主持于上,部臣复稽核于下,此预算之无可疑虑者也。”并要求度支部将内外各衙门,应造全国预算及借款之用法等各项表册分别“严催剋期办妥,一俟九月开(资政院)常年会即复该院议决,毋稍延误。”
接着,载泽便通告江苏全省公民,要求维持本年预算案。他认为试办预算之办法极为辣手,现若事先核减,则京外各衙门将起而纷争,这样势必会延误预算入奏日期。
因此,他指出,岁出预算、决算之事宜,皆应以财政为庶政之根本。并说:预算、决算与国家财政关系极为密切,所以应准许人民作其监督。
此外,他还主张根据各衙门所送册表,暂定预算总案,俟资政院开院之时,再行由资政院核减。
载泽提倡统一财政,拟请裁撤督办盐政大臣,并将盐务归并于度支部,以便直掌管理。他说:如今内阁已成立,度支部已设国务大臣,盐务为财政之一端,自应隶于度支部,以利于划清权限,而专责成。
基于此,载泽以整顿国税为由,倡设京外盐政专官,“以原有之差缺酌设实官用人,既无冗滥;以原有之薪俸匀定公费用款,亦不致大增” 。
拟订皇室、内阁经费
首先、皇室经费的拟定。为了集中全国的财力进行预备立宪,内阁对皇室经费进行了核定。拟订皇室经费,是修正逐年筹备事宜的一项重要议案之一,是有关皇室成员生计和规划国家财政的重要事宜,必须妥慎从事。
最初,监国饬令度支部,要求妥筹拟订,并将其草案交由资政院,以便于集议。接着,泽公便特邀宗人府四邸,就皇室大典之修订办法进行会商。
经过商讨,最后议决由溥伦、载泽两大臣担任起草工作,并按照列圣钦定宗人府各项旧例,参核新颁各项法令,以及各国皇室法典,斟酌拟订。对于内务府所拟订的皇室经费,监国曾屡次以国势阽危,上下交困为由,与总协理及各国务大臣进行磋商。
第二、内阁经费的厘定。作为全国的行政中枢,内阁要正常运行,进行各方面的筹划、开支,其经费的核定,自然是国务大臣首当考虑的重要事宜之一。
为此,内阁决定,先由总理大臣奕劻进行核定,然后再交与度支大臣载泽进行考核,最后待属官制颁布后,再开正式会议议定。
载泽说,阁费数目之大,而部库又实属无法筹措,所以宜与各国务大臣进行会商、议定。对此,总协理大臣均表示赞同,并要求按照阁制暂行章程,厘订阁费,确定数目,俟完全阁制颁布实行后,再当妥拟办法。
军事建设
其一,陆军部方面。责任内阁成立后,陆军部便致电给各督抚,要求查核军费,扩充新军。该部声称:“开国防重要筹款虽艰,各省原有之军费应归军用,业经奏准通行…以扩充新军,希即转饬遵照,此项公产不得挪作他用,并从速清查数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