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小说网

去看看小说网>如何以“世人皆知我与三哥情投意合,大婚那日掀开盖头的却是四哥”写一个故事? > 1 章(第1页)

1 章(第1页)

简介:如何以“世人皆知我与三哥情投意合,大婚那日掀开盖头的却是四哥”写一个故事?-一世人皆知我与三哥情投意合,大婚那日掀开我盖头的却是四哥。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眼神冰冷。不知怎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的许多事。我父母是皇城根下的一对乞丐。苦日子我吃过十年,大抵都忘记了。但我永远记得那日大雪纷飞,皇城铺上了一层肃杀的白色,父母在蓬草上抱在一起,像蚌壳一样紧紧地护着他们珍爱的女儿,也就是我。

书名:如何以“世人皆知我与三哥情投意合,大婚那日掀开盖头的却是四哥”写一个故事?

作者:佚名

来源:回答

如何以“世人皆知我与三哥情投意合,大婚那日掀开盖头的却是四哥”写一个故事?-

世人皆知我与三哥情投意合,大婚那日掀开我盖头的却是四哥。

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眼神冰冷。不知怎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的许多事。

我父母是皇城根下的一对乞丐。

苦日子我吃过十年,大抵都忘记了。

但我永远记得那日大雪纷飞,皇城铺上了一层肃杀的白色,父母在蓬草上抱在一起,像蚌壳一样紧紧地护着他们珍爱的女儿,也就是我。

不知是饿还是冷,抑或是冷饿交织,我昏睡了过去。当我醒过来的时候,一睁眼正对上一个少年怜悯的双眸。

我们之间一步的距离,却像隔着一个世界。少年单薄而不病弱,一身纯白,却处处写着我沾染不起的高贵。

我想开口说话,可声音嘶哑,只发出一个轻不可闻的声音便赶忙噤声了,生怕吓跑了这么一个好看的小哥儿。

「别怕,我来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没多久便有人来,把我父母生生拽离了我身旁,说是「拽」其实并不恰当,「掰」更适合一点。他们像一整块冰坨子一样,两三下被人掰开,我甚至看到我父亲的一根黝黑的断指黏在了母亲的身上。

他们死了,死在了这场天灾中。后来我才知道,这场我们眼里的天灾,是那些达官贵人口中赞誉不绝的盛景。

小哥儿从两坨冰坨子中间抱起尚有体温的我,踩在雪地上一步一步远离了城墙根,走进了丞相府,把另一个世界的我彻底拉进了他的世界。

于是我成了丞相府凭空出现的小女儿,而他,也成了我四哥——林笙。

他不过比我大四岁,眼睛里却比我多很多的东西,桀骜又悲悯。

我原本有名字唤作金花,四哥他嫌我名字俗气,说初见我的时候只觉得我命途艰辛,便唤我辛儿,于是我的名字就叫林辛儿了,但我还是喜欢我以前的名字。

四哥林笙是丞相庶子,丞相府有一对嫡子女,分别是我的大姐和三哥。

大姐名唤林芳华,是名动京城的才女。我每次见她,哪怕是远远的一瞥,都觉得自惭形秽,而她大抵也并不屑于我这个捡来的孩子,所以便并无交集。

三哥名唤林寄,虽比我那沉稳的四哥大了一岁,却总是一团孩子脾性,许是撒娇的孩子有糖吃吧,丞相府上下从老爷到下人,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这里面自然也包括我。因为他是唯一不嫌弃我粗鄙的人,也是唯一唤我本名金花的人。

说起来,我还有个二哥,听说很早前便夭折了,我自是无缘得见。

林笙和三哥形影不离,可总不让我和三哥玩,说是我这般的出身,会招三哥的嫌弃,他的话我向来深信不疑,可这话我却不信。

「金花!城西桃林的桃花开了,我们一起去踏青吧!」

彼时我正在林笙的眼皮子底下学画画,画的便是满树的桃花。还未等我回应,林笙便把我按住,一言不发地出门,不知同三哥说了什么,又一言不发地回来,对去桃林的事情只字不提。

我感激他将我带到了这里,所以很少违逆他的意思。

待到一树桃花画成之时,他故作凝重地捏着下巴:「有形而无神,你这心思早就飘到城西桃花林去了吧。也罢,我便带你去上一遭,记住,是我带你去的,不是你三哥,以后你若想去哪玩,也只管和我说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