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小权并不是突发奇想或者脑袋短路,他前段时间刚刚把那部泊来电影《死神来了1》没日没夜地看到《死神来了5》,所以对于这部片子里的某个角色他可谓印象深刻。他不会记错的,刚才见到的那个黑人与电影中的那位死神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举手投足之间,特别是那回眸一笑,极为神似。
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难道是那位著名演员忽然跑到中国来旅游?太扯淡了吧。再说,如此醒目的一个怪人,此时好像突然消失在空气里一般,柳小权不敢去想自己究竟看到了什么,他讶异的是,其它人都没有看出来这个黑人很不普通?
直觉这东西,真是无法用言语表述,他又不好意思开口问,生怕惹来嘲笑。
柳小权正在内心纠结和苦思冥想的时候,被他们甩开的季菁也遇到了件不开心的事。柳小权离开后,季菁一家人并不安生,因为有两个人就如苍蝇般在她耳边嗡嗡地鸣叫着,并寸步不离地跟着自己一家三口。
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领着他的小孩——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女孩长得倒是挺可爱,如果排除其它因素,季菁还是挺喜欢她的。季菁对这个人并不陌生,男子名叫童明海,他的女儿名叫阳阳,跟自己家好像有那么一些些朋友关系,不过也是经过“好几手”的;他们的目的简单无比,就是关于阳阳的入学问题:童明海的女儿阳阳已经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可是她的生日刚刚好是9月2号,新的政策还没有下来,小学招生还限制在9月1号前,按规定得等上一年才能上学;季菁的父亲季倬是本市教育局的副局长,专门负责招生管理这块的工作,于是童明海辗转多次登门拜访,说好话送礼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无非是想开个变通之门,让宝贝女儿提前一年上学,还是那句老话,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当下所有家长们的共识,何况按照学区房的分片制度,童明海的片区小学是全市最好的三十小,这就让童明海心急如焚啦,生怕错过机会,万一学区房制度被取消了呢?这可是有些风声了。
大家可能有些疑惑,现在不是十一月份了吗?早过了入学时间,为什么童明海仍旧孜孜不倦地努力促成这件事呢,其实,只要第一学期没有结束,哪个月份进去都还算今年入学的,这就是制度的灵活性吧。另外,童明海的家庭情况里还有些照顾入学的特殊条件,所以他认为并不是完全没有希望的。
季菁不胜其烦,一路上童明海都在卖力套近乎,时而恳切,时而哀求,时而慷慨呈词,时而声泪俱下,这模样看得季菁鸡皮疙瘩掉一地,她很担心阳阳这么一个单纯、稚嫩的孩子,常年看到这种低声下气、卑躬屈膝的父亲形象,长大后会不会心理畸形。不过,季倬副局长的表情却依旧冷漠而不拒绝,他习惯了!
习惯于被别人哀求,习惯于被外人抬举,而妻子竟然也习惯了丈夫被人哀求,被人追捧,叉着手斜瞥着眼睛冷冰冰地瞅着这些人的可怜相。
这是种什么爱好,有时候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又该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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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歌今天有些郁闷。
在猴岛景区这片,他可是真正的地头鼠,真是鼠,不是土地公,这个他倒有自知之明,土地公是那些横行霸道的本地仔,领头的叫二日,平日里有些交往;但鼠嘛,独来独往惯了,跟这些地头蛇井水不犯河水,偶尔还要孝敬孝敬,除此之外,便只有点头之交罢了。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不外如是。
今天本想乘着二日等人捣的乱,浑水摸鱼弄几个硬通货,刚刚到手的鼓囊猎物让他着实高兴了一会,却不知道哪里杀出个愣头青,居然敢动手袭击自己,他奶奶的个熊,坏人好事不得好死!他在心里愤愤。
不能凭白吃了这个哑巴亏,还得整咕点啥修理一下那个不知趣的家伙才行,他脑袋里瞎琢磨着,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山脚下的索道站,远道而来的游客一茬接一茬,哪里还有人认识他,所以他驾轻就熟地又顺了两个钱包,收获不算大,但心里还是稍稍解气些;支棱着小脑袋想了想,他又大摇大摆地坐上索道缆车,景区的管理人员其实也是熟人,夜歌的一张过期索道票,已经在这里免费坐了两个多月的索道啦,什么亚洲最长、风景最美,在他眼里狗屁不是。
他只想尽快登上猴山,捉弄捉弄仇人去。
一路上,夜歌都在绞尽脑汁思忖着各种各样的整蛊花招,可惜还没有一个阴招让他真正满意,总归不够狠辣,不够过瘾。
来到岛上,夜歌正在扭着头东张西望,寻找着目标,他与“一堵山”擦身而过居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敏锐地察觉到有那么两秒钟左右时间,头顶的天空忽然一暗,等他回过神来,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转瞬间消失在远处拥挤的人群之中,依稀是个穿着黑色服饰的外国人。好奇怪,鼻翼处传来一阵奇怪的檀香气味,明明是一个人走过去,怎么会有这样的怪味。他使劲吸了一口气,气味消失了,对于做自己这个行业的人来讲,需要比鹰的视力还犀利,比狗的嗅觉还灵敏才能生存,可这人,简直像个大白天出行的鬼魅。
他闭眼合掌念了声阿弥陀佛,搞笑地拜了拜天,又在地上啐了一口。
当夜歌睁开眼时,一位身材高挑、打扮妖艳的女子恰逢其会地映入他的眼帘,这个女子三十岁左右年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某一个方向,那种眼神很怪,似乎还透着些恶毒。
不过,吸引夜歌的并不是这个靓丽女人的风骚和妩媚,而是她在看的人。
真是冤家路窄啊,夜歌暗暗庆幸,这不是那个喜欢摆架子的哥们吗?他可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却看得出是个当官做派的,管他什么人,刚才得而复失的那种羞辱感瞬间又回来了,他做了个非常可笑的决定。
行内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夜歌今天偏要再偷他一次不可!
这回看还有谁敢出头,他伸手摸了摸揣在腰间的刀片,冰冷锋利的钢质刃口让他有种热血澎湃的踏实感,这可是他吃饭的家伙。
蓦地,他的贼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个更妙的主意。
伟大的夜歌不但要再偷他一次,还要让这个装B的人斯文扫地,当众出丑才行,咱夜歌虽然是个小混混,但某种职业第六感还是强烈得很。江湖阅历告诉他,这个妖艳的女子和那个一本正经的男人必定有些外人无法得知的纠葛,或许还是风流债。
很好,这个从天而降的女人,就是他报复的最佳道具。
夜歌装作若无其事地朝着妖艳女子走去,他用余光望着不远处五个边走边唠叨个不停的两男两女一小孩,嘴角边露出一丝奸笑。
走过妖艳女子的一瞬间,他如同一阵风般闪身而过,妖艳女子全神贯注、毫无察觉,夜歌自然得手了。若无其事的夜歌脚步不停,他小跑几步,从中间穿过小路上自顾行走的五个人,他身材很瘦,并没有撞到谁,季倬几人居然也没有认出他来,夜歌暗暗得意,这怂货,太没有成就感啦。
不用急,刚才半塞在那个中年男子兜里的东西,绝对够他喝一壶的。
夜歌背对着他们,两眼瞅着长满倒刺的灌木丛,把弄着又一次失而复得的棕色钱包,静等着好戏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