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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喜欢(第1页)

饭已做好,用的是山神中的稻米和空间里心放置的泉眼水,虽说这泉水没有洗筋伐髓的能力,但煮出来的饭味道极香。

“这个戈野,饭点到了还带着小孩到处跑。”迟梧初边装饭边吐槽。

深秋的南方虽冷,但往年气温不会骤降这么快。

“季哥,你和白钰的饭我给你们留在锅里了。”迟梧初朝浴室喊了声,“记得吃。”

外面冷风簌簌地吹,迟梧初身上裹了好几层厚衣服,这才懒洋洋地拿着两个保温饭盒,钻出房车去寻江满。

等季沧海洗完战斗澡出来,喊他吃饭迟梧初已不见人影。

闻着锅里香喷喷的腊肠饭,季沧海愣了愣,没想到小初居然也煮了他的份。

季沧海有点担心:那家伙还受着伤,也不知道溜哪去了。

白钰独自一人撂倒六个大汉,把他们像捆大闸蟹一样捆起来丢在一旁:“长官,这些人说想见迟梧初。”

“少将让我们管好迟梧初,别和这种家伙有交集。”季沧海神色复杂地道,又叮嘱一句:“白钰,不要越区管辖,通知附近的小军区,叫他们派人来处理这些混混的后续。”

“是。”

“搞快点,小初给我们留了腊肠饭,等你一起吃。”季沧海道。

“你不怕他在你饭里动手脚?”白钰惊讶地问,“还叫他小初?”

季沧海也没想到,过去那个又粘又烦的家伙竟能在短时间内让他如此改观,这种事他也不好跟身为下属的白钰说。

“……所以为防万一,我叫你和我一起吃。”

白钰没有表态,这是一个好的发展,迟梧初在她生病的时候那么照顾她,她也得报答一下恩情。

看来她和季沧海说的那些多少起效果了。

在季沧海尸化那段时间,迟梧初虽然表面淡定,但她早就看出对方内心痛苦煎熬。

她将这些事实如实转述给季沧海,就是想让让迟梧初未来的追求之路少一点坎坷。

她神色冷淡地拆过一包迟梧初强行投喂给她的薯片,内心雀跃:番茄味脆脆片,绝美!

……

迟梧初找遍整个服务区都没看到戈野,直到走进劫匪藏物资的仓库,才发现男主和江满两人正蹲在角落里数蚂蚁。

戈野在幼稚地和江满辩论那个点一分钟之内经过了多少只蚂蚁,两人各执其词,争得有理有据。

六岁小孩你也能争起来?

迟梧初在后面默默观望着两小儿辩蚁,原主到底是怎么能把这种男主当成威胁的?

突然,有几只变异蚂蚁没有征兆原地弹跳而起,朝两人喷射强化蚁酸——

“呼呼~~~~~”

戈野迅速用外套衣服挡住江满身前的酸液,然后侧身躲开,筑起一道猛火高墙,隔绝接下来的攻击。

这窝变异蚂蚁攻击性极强,山野间普通的食物竟无法满足它们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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