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的四月清晨,一辆拖着两列车厢的八轮马车驶入虹莺城。
前一列车厢的人在用乐器弹奏民间狂想曲,那是一支当地人早已听腻的曲子,弹得虽好,但在每次弹到一半的时候都会被后一列车厢的人打扰,好像对前面的曲子不满意,又好像有人要求重新弹。
一位穿着打扮颇为绅士的男子忽然要求停车,奏乐再次被打断。
他的个子很高,短短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十分灵活,突出的下巴上那浅浅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一条长长的金链子套在礼服的扣眼上,灰色的长裤上也用金丝绣出雅致的图案,他优雅地舞弄着金光闪闪的手杖,雕花的金杖柄非常适合这身打扮
从车上下来后,似乎惊讶于他所看到的东西,那是因为他一直坐在车厢里没功夫往外面看。
“霍布里克地区最大最漂亮的城市!要是浪费在旅途上那才叫可惜呢!”
男子拉开车门,从车上下来两名女子。
一位长得娇小可爱,戴着半透明的白手套,她具有生动魅力的肩膀和脖颈,呼吸的时候束腰轧轧作响,只是现在的她戴着一副黑色面纱,所以旁人看不清楚长什么模样。
而另一位呢,是一个玫瑰色的女人,身材比旁边的那一位丰满得多,高傲的脸庞上闪耀着冷冷的智慧的光,大方地在长裙和紧身衣外露出身上能露的部分,就像从梦中来到现实,实在太有女人味了。
就连拖车的黑马看了也舍不得走,车上的乘客一定认为男子十分有钱,他肯定是在口袋里塞满了钱!否则是靠什么迷诱女人的呢?
只见男子优雅地弯下腰并且伸出一只手来,扶住那个丰满女人的手。
随着乐器奏响,大胆的乘客仍把头探出窗外,马车已经远去,乘客的目光却不愿离开。
比里斯牵着丽莎,让爱莎稍稍保持距离,随在身边。
“他们应该懂得换首音乐,而不是乐器,那个剃光胡子的乡村乐师也应该和剃光头发的乐师换个位置。”丽莎说。
比里斯不懂音乐,只要乐师能够把琴嘎吱嘎吱地拉响,他就心满意足了。
比起音乐,他更懂得如何讨女人开心。
“噢!多么百般无聊的旅途呀,只有你们能给我惊喜,让整座城市大吃一惊。”
“我们只是出来拍个全家福,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赏心悦目的女人能让整座城市飞起来!”
“亲爱的,你的嘴巴真甜。”
丽莎轻轻吻了他一下,比里斯就像个孩童似的靠了过去,周围的一切,房子、树木、马车、街道,全都像轴子似的转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高超过三米,长着方块脸的家伙撞了过来。
要不是丽莎挡了他一下,比里斯的这身新衣服恐怕就要和泥土合二为一了。
“嗨,你是喝酒了吗?”比里斯用最为突出的金手杖指着那个大家伙的脖子,“走路时最好给我小心点。”
大家伙的后面忽然冒出一个生满浓密毛发的小家伙,小家伙鼓着腮帮子,道歉说:“实在不好意思,我的孩子不小心撞到你们了,他昨天才刚学会走路。”
“你的孩子?”
“是我刚领养的,非转生者。”
比里斯再次看了看这个身高超过三米的小巨人,他的脸庞确实很幼稚!
“噢,应该道歉的是我,我刚才太激动。”
小家伙让大家伙赔礼道歉,大家伙盯着这和善面孔,左看看,右看看,突然把他举了起来,舔得他浑身上下到处都是口水。
这是巨人表现友好的方式。
丽莎和爱莎躲在一旁偷偷地笑。
比里斯的形象遭到严重的损害,不过他还是从杖头里抽出一把类似牛角刀的工具,送给小巨人当做见面礼物。
虹莺城的路牌一般都指着四个方向,登记所就在帽子区的主干道上。
这儿的房子最受霍布里克居民的津津乐道,它被许多座富裕的葡萄庄园环绕,并且历史悠久,依山傍水。
主干道附近的建筑都带着柱廊,主入口在长边,短边有耳室,采用条形拱劵作为屋顶,其建筑材料为色彩丰富的大理石,墙面绘有壁画和马赛克拼贴图,地面用有色的石头砌成几何图案,它们都是公共建筑,适于公众聚会和礼仪活动。
宅邸分散在东南西北四个主广场附近,按照当地的说法,谁建的房子视野越开阔就越有势力,门窗代表财产,仆人数量不得超过门柱数量,草坪和花坛的面积代表建筑历史,有的富商还喜欢把独有的家徽雕刻在高高的檐口供人欣赏。
自从转生者把地球文化带到异世界,就连城市也变得更像文艺复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