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便利店,文昊在长长的队伍中,等一份盒饭。
这是一种习惯,尽管7—11的盒饭有些过于油腻,但是每到中午,总会不由自主地走进这里,在长长的队伍中,等一份盒饭,鸡排饭或者是红烧茄子饭。
习惯多么可怕,它禁锢了其它的一切可能,他从未吃过7—11便利店以外任何一家餐厅的午餐。
这大概也是城市中人们的通病,习惯一个餐厅,习惯一个路线,习惯一个人,不管是不是真的适合,我们都懒得再去改变。
可是,文昊的习惯,却带给了他新的可能,因为他在7—11遇到了林诗诗,只不过短暂的一天的相处,却又借由她,重新见到了那个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的人。
仿佛宿命般的,未解开的心结,统统都要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机里再次重演曾经的伤痛,直到你麻木,直到你愈合,直到你忘记,这个结才最终会解开,这件事,才最终会放过你。
鸡排卖完了,烧茄子也卖完了,玻璃罩着的柜台中,只剩下鲜红的西红柿炒蛋,那鲜红的颜色令文昊一阵心惊,最终没买,只从货架上拿了一只面包做午餐。
至今,文昊都对红色的东西有抗拒,它总是容易令他想到两年前那个下着大雪的冬夜。
那瞬间凝固在雪地里的鲜血,让人压抑到无法呼吸。
她用鲜血祭奠了他们或者是他们的爱情,唯一深爱过的一个女孩,为了董晓彬,抛弃了他,却在他的楼下,用这种极端的方法告别了这个世界。
伤痛在文昊身体中迅速蔓延。
连面包都吃不下了,好不容易快要淡忘掉过去,好不容易开始喜欢别的女孩子了。一切自以为坚硬的盔甲瞬间成灰了。没遇到董晓彬之前,他想,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的吧,无论以前有多苦、多痛,终究都会过去的,但是往事始终不能如烟,董晓彬的出现再一次提醒了他在爱情上的伤痛和失败。而瑞惠,根本就不是上天派来给他疗伤的良药,她现在和李朝阳每天出双入对,正如胶似漆着。
一切都索然无味,文昊决定今天继续加班,本来他是想早些回家,去超市里为林诗诗置办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的,但是看样子不用了,因为她昨晚竟是被他抱着回来的,那应该很快就会离开了吧,董晓彬最擅长这种感情游戏,那个林诗诗看起来还没从大学生活中回过味来,对社会想得过于简单了,估计对爱情也还抱有很大的幻想,落到董晓彬手里也不会是太久的事情。
一个人坐在楼道里吸烟,大厦外面的灿烂日光和商业区的繁华喧嚣仿佛都与他无关似的,没有了文秀,他注定只能做一具行尸走肉。文秀带走了他太多的憧憬和希望,在她走的那一刻,他的世界就注定不再完整了。无论外表伪装的有多好,内心的缺口是骗不了人的,否则,他不会那样惧怕“红”这个颜色。
林诗诗坐在董晓彬的车上,望着外面街道两旁迅速后退的高大白杨,那些衣服鞋子竟然都是买给她的,董晓彬用这种手段约她出来,是怕直接说是买给自己的,自己难道会不答应吗?林诗诗心里涌起一阵开心,这份开心随着血液的流淌,迅速蔓延到她的全身。
“做我女朋友吧。”
“啊?”
“不喜欢我?”
“这。。。。。。也太快了吧。。。。。。”
“又不是拿学历,还要修够学分和课时吗?”
……
说得好有道理,不知如何反驳。
她当然想谈恋爱,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这一切太突然了,林诗诗承认她被董晓彬的魅力给砸晕了。人总是更容易接受痛苦而非幸福。因为痛苦你只要躺着不动,忍受它就好,但幸福是需要经营的,为了不让幸福溜走,是要花心思去维护的。
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但林诗诗还没弄明白恋爱究竟要怎么谈,最好有人能给她一个说明书或者恋爱指南的之类的玩意儿。
遇到喜欢的人,要多久才能确定关系,多久牵手,多久接吻,什么时候可以住在一起,遇到分歧怎么处理,比如他想看《速度与激情》,我想看《三打白骨精》,那到底听谁的?
董晓彬笑着再次握住林诗诗的手,告诉她,去家里看看吧。
据说,大城市里最高的社交礼仪就是请去家里做客,既然能去文昊家,为什么不能去董晓彬家呢,去看看又没什么的。
董晓彬没想到林诗诗竟然这么胆大,随便就住到男人家里去,那去他家,应该也不是不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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