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城。
周董、穆飞雪两人一骑在街道上疾驰。
只不过这次在前面骑马的换成了周董,穆飞雪在其身后抱着他的腰。
一路急行直至县衙门前这才手提缰绳,黄骠马一声嘶鸣直立而起,随后在原地转了两个圈之后止住身形。
下马之后穆飞雪不满嘟囔道:“还说人家骑马快,你骑的更快!”
周董擦了把汗道:“事情紧急与你纵马疾驰是不一样的。”
穆飞雪撇撇嘴,问道:“现在衙门已经关门了,怎么办?”
周董问道:“你有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
穆飞雪道:“当然有,我身上随身带有将军府的身份牌。”
“有就好。”
周董说话间跑去了衙门口的那个鸣冤鼓前面,抡起鼓槌敲响了鸣冤鼓。
咚咚咚。。。。。。
几声闷响过后,鼓上的灰尘抖落下来,周董这才撤身回来。
不多时,只见县衙里面灯光亮起,一阵鸡飞狗跳。
周董道:“一会县衙问起,你就说是你敲得鼓。”
穆飞雪眨巴着大眼天真的问道:“为何?”
周董道:“因为敲鼓会被打屁股。”
“你。。。。。。”
穆飞雪还没来得及发火,县衙大门大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衙役,睡眼惺忪地看了两人一眼,怒道:“是谁敲的鸣冤鼓啊?”
周董看了看穆飞雪。
穆飞雪瞪了他一眼上前说道:“是我。”
衙差呵斥道:“好大的胆子,这鼓岂是你随便可以敲的?”
周董在一旁说道:“这鼓本就是为了鸣冤准备的,现在我们有冤情击鼓不是很正常吗?”
“你。。。。。。”衙差愤恨地看了周董一眼,压下了火气道:“牙尖嘴利,一会你们就知道敲打这面鼓会是什么下场了!”
随后衙差领着两人前往县衙大堂。
一刻钟后,堂役敲击堂鼓,三班衙役两厢伺立,齐声高叫:“升堂——”
身穿七品官服的知县从东暖阁出来,一边整理衣衫一边端坐大堂。
这知县四十几岁,小眼圆脸,留着两撇小胡子,坐上堂之后习惯性地摸了摸胡子,冷眼看了下大堂,一拍惊堂木喝道:“是谁击鼓鸣冤,带上堂来!”
衙差立即将周董二人带上大堂,由于不知道他们是原告还是被告,就站在了大堂中央。
知县再度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见到本县因何不跪?”
周董随意抱拳拱了拱手:“见过大人。”
穆飞雪则是抱了抱拳:“见过大人。”
周董身上穿的是文士衫,不需要跪,穆飞雪则是一个少女,知县咬了咬牙忍着没有发作。
“你们哪个敲打了鸣冤鼓?”
穆飞雪看了周董一眼后上前一步道:“是我。”
“大胆!”话刚出口知县一声怒喝道:“按照本朝律法,凡击打鸣冤鼓者无论有无罪责先要板三十,来人!”
说话间,手执三支红头签就要扔下来。
只要红签落地,不管你是谁可就非打不可了。
情急之下穆飞雪一声娇叱:“且慢!”
说话间快速从怀里摸出一块牌子,道:“大人,民女身上有一物可免此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