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身上的襁褓很眼熟,用大红碎花棉布制成。
杨守文依稀记得,昨日在入城的时候,他曾看到桃花怀抱的婴儿,就是这种襁褓。
他眼珠子一转,连忙扒开襁褓。
女婴!
没错,是个女婴!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桃花的孩子。
“大兄,追一程,看看能否追到那些把戏人。”
吉达二话不说,把突厥马的缰绳从斧头的马鞍上接下来,系在金子的马鞍桥上。
他翻身上马,扬鞭催马而去。
杨守文则手忙脚乱的抱着婴儿一边催马缓行,一边吹着口哨,那婴儿竟渐渐停止了啼哭。
她对我笑了?
看到那张红扑扑的小脸上露出笑容,并且发出咯咯笑声,杨守文也忍不住笑了。
这计老实未免也太狠心了!
敬晖让他养着孩子,他居然把孩子丢弃在路边?
这真是,真是太狠心了……
杨守文转念再一想,似乎又有些理解计老实他们的想法。
一帮苦哈哈的把戏人,以前孩子的母亲在,自然一切都好说。现在,桃花不在了,其他人和女婴有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带着个婴儿,对这帮四处流浪,有一顿没一顿的把戏人而言,绝对是累赘。要知道,这个年月的流浪把戏人,可是良莠不齐。
不过,理解归理解,杨守文却无法原谅。
他抱着孩子慢慢行进。那女婴渐渐的,竟睡着了。
大约走了四五里路,前方马蹄声传来,原来是吉达回来了。
他朝着杨守文打着手势。意思是说:前面有一个岔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追。
我的个天啊,还真让我遇到了这种事?
杨守文突然间感到一阵头疼,他看看怀里的女婴,又看了看吉达,苦笑道:“怎么办?”
带着嘛!
“我没带过孩子啊……你带过吗?”
吉达摇了摇头。露出茫然之色。
两个男人,其中一个只能说是个半大小子,竟在这大路上都傻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不能再把这孩子丢弃在路旁。可是带在身边。又该如何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