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下午,黎荞一直喂他吃沙琪玛,甜的吃得多了,他现在竟然只想吃咸的东西。
这真是他从没想过的场景。
明明昨天他还泡在黄连汁里,结果现在对甜食竟然腻得想换换口味了。
“还剩下一个面团,擀一下吃面条。”黎荞也想吃咸的。
下午时陶竹也喂他吃了几块沙琪玛,现在他嘴巴里一股甜香味,他也想换换口味。
“好。”
陶竹拿起擀面杖开始擀面条。
这种不掺任何杂粮的面条,从前他也就是麦收和过年的时候能吃一碗,当然,如果当年小麦收成不行,那他一整年都吃不到这种面条。
可此时他手里这个面团,不仅加了鸡蛋,而且有一半都是他的!
这么想着,他浑身都是力气,丝毫不觉得累。
等锅里的水烧开,准备下面条时,黎荞坐在灶前一边烧火一边道:“再往里面打四个鸡蛋。”
“……啊?”陶竹动作顿住。
什么人家啊,一顿简单的晚饭就要吃四个鸡蛋?
再加上和面时掺的鸡蛋,那最起码得有六个鸡蛋了!
“你身子常年缺营养,应该多补补。我自己最近每天忙的脚不沾地,也得多补补。”
黎荞笑眯眯解释。
“放心吃,等这五十斤丰糕卖出去,咱们就有钱了。”
陶竹闻言,想到丰糕的利润,的确心动。
但问题是这五十斤丰糕还没真正卖出去呢。
不过,瞧着黎荞含笑的脸,他还是转身去了拿了鸡蛋。
就当是庆祝他和黎荞定亲了。
很快,面条做好,两个人各盛了一大碗,每个碗里不仅卧着两个荷包蛋,还飘着明显的油花儿,原本不怎么饿的两人被这香味一刺激,食欲立马上来了。
灶膛里的火已经熄灭,只剩下猩红的的火点,灶台上,油灯豆粒大小的光在黑夜中隔出了小小的一块天地。
两个人在小板凳上坐下,黎荞捧着粗陶碗,先是喝了一口汤,然后忍不住对陶竹竖了竖大拇指:“虽然清淡,但好香。”
“你不觉得难吃就好。”陶竹翘起了嘴角。
这可是黎荞第一次吃他做的饭,刚才他一直担心这面条会不符合黎荞的口味。
“这味道和难吃一点儿都不沾边,要我说,就凭你这手艺,完全能去开面馆。”
“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好。不过,既然你喜欢,那以后我多做这个。”陶竹俊脸上的笑容扩大。
“做面条太辛苦了,吃其他的就好。”
黎荞不挑食,此时又没有面条机,大热天的待在厨房和面揉面擀面,这样太累。
“这有什么辛苦的,做丰糕时顺手就做了。”陶竹才不觉得辛苦,和下地相比,做饭绝对是轻省活计。
而且,为眼前这人做饭,就算是比下地还累,那他也心甘情愿。
“行。”
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黎荞笑眯眯的点头,又催道:“快吃,吃完了咱们还得去送丰糕。”
想到紧张的行程,陶竹嗯了一声,低头快速吃面条。
满满一大碗面条下肚,两个人都饱了。
简单收拾一下,两个人背上背篓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