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亦恒把我送到芳华楼下就离开了,我一个人走进去,慢悠悠地溜达。我就来过这儿两次,还都是秦亦恒直接带着进的包厢,很多服务员都不认得我,一路走来,听见了不少小女生的悄悄话。
芳华楼是M市最豪华的酒店,M市是省会城市,芳华楼在整个省城都是数一数二的,很多上流社会的大人物会来这儿享受生活,因此,这儿的服务员免不了会谈论一些高富帅、矮富帅、胖富帅、瘦富帅什么的。
我听见前台小妹跟一个大厅礼仪小姐俩人闲话了几句,八卦前几天的一个高富帅带着一个三线小明星来开。房,那高富帅挺花心,泡了不少小明星小嫩模什么的。
还有人在聊一个官二代的少爷大手笔包下一层楼,向一个清纯美少女表白,又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又是热气球升空什么什么的,排场搞得老大,美少女也接受了,结果俩人当晚开了房,美少女不是处,官二代一怒之下,把她给打得半死,连夜送了急救,没想到美少女有黑背景,走了关系,把官二代他老爹给拉下马了。
最后有人感慨了一句:“生活处处有狗血啊!那些个豪门大户,啧啧,简直了!这小日子过得,简直就是一部狗血言。情小黄文啊!”
“电视编剧都不敢这么扯!啧啧,这要是搁马桶台,能演一百集!”
看样子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上流社会的生活,还真是好奇心满满啊!
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白光,狗血是吧?要是比狗血,谁还能比得过我?!我这人生简直就是一部充满了狗血与天雷的血泪史啊!
初恋为了攀高枝把我甩了,前夫被人设计欠了一屁股赌债把我坑得半死,裸。贷逼得我求生无路,秦亦恒又挖坑给我跳,我最好的闺蜜死心塌地地爱上我……这特么要是写出来,那还不得秒秒钟跃居畅销榜啊?指不定还真能一炮而红,成为名流作家,搬上大屏幕……
这么一想,突然就觉得特别心动,好像一个在黑夜中徘徊了很久的人,突然看见前头亮起了一盏明灯。
我想明白我要干什么了!
很多女孩子都曾经做过文艺梦,自己就是书里的女主角,跟邪魅酷帅狂霸拽的男主角演绎一段段爱恨情仇,历经千难万险,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我的现实生活中太多缺憾,如果能够在想象的世界中弥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啊!
我顿时豁然开朗,直接打车回家,钻进书房,对着电脑开始整理思绪。
因为是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几乎不需要打草稿,下笔千言,流畅无比,从上午十点钟开始,一直写到刘妈过来叫我吃饭,居然洋洋洒洒四千字。
草草地扒了几口饭菜,我就迫不及待地回到电脑前,先把上午写的内容从头到尾看一遍,看到动情处,居然哗哗地掉眼泪,特别想穿越回去,给那时候的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
故事是从遇见秦亦恒开始的,他是我后来这一切的起源,也许还会是我这一生的终结。
感慨了一会儿,我继续动笔,这一写,不知不觉的,一下午居然很快就过去了,中间我也不知道自己掉了多少次眼泪,经常是写着写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跟着回忆走了一遍,那些秦亦恒对我温柔如水、将我捧在手心里疼着宠着娇惯着的日子,如今想来,好遥远,又好近啊!原以为五年多的时光,足够将一切磨灭,可是如今想来,却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我还记得他的辉腾被我当做帕萨特,两次出现在我楼下,我却完全没当一回事儿。
我还记得他突然从H市来到上海,一开门居然看见他在客厅里坐着时候的震撼。
我还记得他明明那么讨厌吃面,却吃了大半碗我煮的面条,然后皱着脸吐槽难吃,但下一次我煮面,他还是吃了的傲娇。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第一次带我去那家中国风餐厅时候的情景,每一道菜我都记得,甚至连餐具的花纹、烛台的样式,我都还记得一清二楚。
我还记得他亲自下厨,为我做了一桌很酸爽的菜,却在我感动得不行,吃得肚子滚圆的时候,突然说要带我去望江阁吃大餐时候恶作剧的笑。
那时候的秦亦恒,真好啊!那时候的我,真傻啊!那时候对他的爱,真的是很用力很用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