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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浪漫至死不渝(第1页)

“本来我还担心都是新手,没带什么好马,没想到来的竟然是你,既然如此,不如你跟我去马场吧,顺便还能跑一圈儿。”周十一提议。

“可以么?顾辞安会哭的吧?去马场洗马可就没什么技术含量了。”蒙古包用水需要去附近的淡水河中打水,还得用大锅灶去烧热水,养马场有专门用来给马洗澡的温水池,刚刚她大概看过,水源距离蒙古包最少也得有五公里,木桶装水,洗一匹马至少需要五六桶水,自己挑水烧水,即使有牛车代步,也是一项大工程。

“活儿怎么干还不是我说了算?”周十一挑眉,得意的样子像极了读书时班上不学好的校霸。他打远处看是典型的黑皮运动生,可是一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眉毛头发格外浓密黝黑,那双眼睛犀利有神,长长的睫毛就跟两把刷子似的,再加上那挺直的山根和刀削般清晰的下颌线,妥妥就是一个贵气优雅的羚羊王子。

{顾辞安: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冰冷了四季!}

{这小哥哥良不良心倒是看不出来,但是这身材这样貌是真不错啊,真不考虑来内娱发展么?}

{这身段……这小脸……这不比隔壁那四海八荒第一美男地道多了?}

{真该死啊,这种优质男人都是谁在谈啊?让给我两天真不行么?}

{哥,你要不要去ktv兼个职,我偷电瓶车包你夜!}

{上边的,这里是评论区,不是无人区,网络上没有你在意的人了是吧?}

{我突然发现,我不是不喜欢黑皮,而是单纯不喜欢丑的!}

{拒绝男色,振兴中华!从蒙东做起——南凉1分钟前·西江}

“那个,我们可以一起么?”见他们丝毫没有叫上自己一组的打算,卢雨薇不由得有些急迫的主动说。

简不听那意思,明显是马场更方便给马洗澡,不但节约时间,能轻松点完成任务,有傅珩之在,她的镜头也能多些,她可没忘了,她这次来参加恋综可不是为了谈恋爱来的,而且为了出道做预热的,借恋综直播的平台先赚点路人缘拉点粉丝。

不好过于区别对待的周十一只好点头,忍不住多强调一句:“干活的时候你们身边都会有骑手看着,注意听话,不要自作主张。”

一行人浩浩荡荡坐着牛车离开草原,而后开着五菱宏光尾随周十一的车直奔马场,跑马场并不远,占地面积极大,确实不愧它响亮的名头。

被牵出来让简不听洗澡的是一匹金色的汗血马,叫追风,它参加过许多长比赛,光是冠军就得了八次,它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体形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完美的身形曲线。

而交给傅珩之是是一匹黑色赛马级纯血马,满身的毛发光滑柔顺,乌黑发亮,宛若锦缎,它名叫雷霆,虽然也价值不菲,却是远远不敌汗血马的,由此显然看得出周十一对简不听的信任。

交给卢雨薇的马是一匹枣红色小马驹,叫贝兰娜,身高不过才一米五左右,看起来性格温顺,四只脚穿着白袜子,很是漂亮。

褚少卿的是一匹黑棕色的赛级纯血马,叫猎豹,只不过它是一匹退役的种公马,性格也相对温顺,额心上一条白色状似火焰的毛发显得他格外漂亮。

而周十一也牵出了一匹白色纯血马,同样是赛马级,名叫闪电,看得出养的极为用心,通体雪白,好像把西游记里的白龙马从画本子里抠出来了似的。

雷霆、贝兰娜、猎豹都戴了马鞍,其他两匹马只带了缰绳,却听周十一对简不听说:“跑两圈?”

就见简不听闻言不知打哪儿捡了根树枝三两下将披散的长发盘起,直接翻身上马,今日她穿的极为清凉,黑色短款长袖宽松衬衫,黑色基础款的高腰短裤,黑色马丁靴,配上她冷白的肤色和红艳的唇,可不就是个明艳动人的大美人么?

周十一见状也纵身一跃上了马。

{不是?马鞍呢?这也能行?}

{裸骑了解一下,技术高超的人抓着鬃毛就能跑马,看得出简不听马术很绝了!}

{追风这马性子烈,最讨厌戴马鞍,除了比赛的时候会用赛鞍,平时给它戴马鞍它是会闹脾气的!}

{卧槽不管她能不能跑起来,就冲这一手真的帅炸了!}

{诶?我老婆怎么突然变老公了!!!}

{简哥!啥也不说了!来拜个把子!}

“傅老师,一起啊!”女子笑的开怀,虽然逆着光看不清她的脸,却能从声音中听出她此刻定然是笑着的。

傅珩之也没废话,翻身上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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