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抬眼看燕昭烈,忽然一笑。
她原本是抿着嘴角的,这一笑使得新娘沉静的表情迅速变得鲜活,眼波潋滟生辉,她手腕斜举起来,那青葱般的指尖便搭在了世子捏着扇柄的手背上,柔柔地唤他,“我的儿,你这是生为娘的气了?”
燕昭烈瞪圆了一双凤眸,他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这女人还真不知死活吗,居然敢认自己?
“把你的脏手拿开。”青年的眉是狭长而锋利,凌厉看人时,与燕国公的身影隐隐重合,叫人生不起反抗忤逆的心思。
琳琅没有被激怒,依然在笑,嫣然如桃花初开,她的手指漫不经心的,从他的手背轻巧钻进了袖口。此时男人所着的衣裳皆是宽袖长袍,里衬也颇为宽松,燕昭烈只觉得有一尾小鱼在轻盈游动,酥麻的感觉从尾椎骨陡然升起。
“干什么?”他冷声道,捏住了那小巧的细骨。
“你猜?”她歪着头。
姿态是美好的,眼波是勾魂的。
燕昭烈眼珠微红,“怎么,怕我老爹不中用,先来儿子这边试试虚实?我劝你不要白费心思,就算你现在脱光衣服站在本世子面前,也跟外面摊子那几两猪肉差不多!”
“哦,是么?”
她意味深长,把手指从世子爷的袖子里慢吞吞挪出来。
这手与其说是顺势撩拨世子爷,实际上,她不过是在检查对方身上有没有带匕首袖箭等利器一类的小物。少女期待已久的新婚之夜,见血了岂不晦气?
不过,在她的经验认知中,孔武有力的男性随身携带利器的可能性往往不高,也许是因为他们骄傲自己作为具有体力优势的雄性,认为女人天生就该是被征服的,依附着他们而活。
男人对取悦自己的工具总是轻而易举放下戒心,她们温顺而无害。
一个脖颈细得一捏就碎的女人,还用得着防备?
琳琅觉得男人这点十分可爱。
不然她哪有动手的机会呢?
摸清了对方手上没有足够见血封喉的利刃,琳琅愈发气定神闲,她一手撑在绣有并蒂花开的被褥,掌心微微陷下去,“既然世子爷不感兴趣,那为何又急不可耐出现在妾身的面前?”
她红袖轻掀,半掩着那艳美的小唇,吐出的字眼仿佛带着刻意熏染的娇媚,“妾身还当世子爷余情未了,想与妾身再续前缘呢?”
“呸!谁与你这恶妇余情未了?”燕昭烈果然大怒。
琳琅玩味听了。
李朝云能入得了世子爷的眼,是由于那她贞烈不屈的性子。
两人的初遇符合英雄救美的剧本,李朝云不似一般的寻常女子,面对凶狠的强盗,她不惜以死相逼来保全自己,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坚贞不但令一众世家公子刮目相看,燕昭烈也尤为欣赏。
在不断的接触过程中,燕昭烈又发现她是一个有内涵有想法的女孩子,如获至宝,对她更是心悦。
女主坚贞隐忍、聪慧美丽又淡泊名利,拥有这么多的可贵品质,与外面的妖艳贱货当然不一样,也顺理成章成了世子爷心目中一束美好的明月光。
可是琳琅给他的感觉却是:城府深沉、刻薄寡恩、水性杨花。
单是拿出一样来,就足够被眼高于顶的世子爷打入十八重地狱永不超生了。
燕昭烈用力甩开了人,像是沾上了什么脏东西,骂道,“云心水性,真真是不知廉耻!”
琳琅被他这劲力一翻,微微摇晃,她眼珠一转,顺着余波,身子很自然又很轻盈妩媚往床榻上落下,那柔腻的玉臂枕着脸颊,犹如湖边月下的梅影横斜,在不可攀折的禁忌中,透着动人心魄的妖冶风情。
“妾身听人说,只有对待自己真正喜欢的姑娘,才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变得易怒易躁易冲动。”她冲着人温柔一笑,“如此看来,世子爷可是爱妾身爱得海枯石烂无法自拔了?”
世子爷被她的不要脸气得牙齿发颤。
以前他以为他老子那种不动声色的嘲讽算狠的了,现在看来,比起琳琅,真是小巫见大巫!
“世子爷怎么露出这样的表情?”琳琅暗笑,“可是给妾身说中了心思,不好意思了?”
姜果然还是老的辣,这冲动易怒的男主,明显是没他老子那样修炼到家啊。
想想也不奇怪,燕昭烈的真正成长是在燕国公亡故而独立撑起门庭之时,而且那个节骨眼上,他心爱的姑娘在吃人的后宫中如履薄冰。为了保护这孤儿寡母,燕昭烈发狠了磨练自己,如父亲一般,长成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树,作为女主最坚实的后盾。
所以嘛,换言之——十八岁的男主,跟她斗,还嫩得很呢。
“你给我闭嘴!”
对方气急败坏,自称也顾不上了。
“你还要不要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