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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让我尘埃落定(第1页)

爱情或幸福但短暂,或者痛苦而不愿回忆;抑或平淡而长久。爱情是两种性格和涵养的互补、磨合——于平淡和危难中相守!感情的结合不是康庄大道,平坦的前面还有一段迷茫的森林,只有齐心协力、互相扶持才能走向幸福的彼岸。

下面是一个叫何晴的女孩讲述的她的爱情故事:

(一)

我的现任男友刘进用了所有的积蓄在湖边买了一套房子,小户型,简直比麻雀窝还要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湖水的气息,这非常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何晴。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女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粉红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刘进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12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明显底气不足。我咧开嘴笑了,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刘进死乞白赖地恳求道。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点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春风得意。“来来来,我亲自给你戴上。”他慢慢走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地说:“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头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何晴,我回来了!”

刚才的笑容一下子僵在了脸上。

(二)

东子戴一副无框眼镜,看上去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依然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厅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一棵大铁树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银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坤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东子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东子喝咖啡的姿势像极了海归一族。

我撇嘴说:“东子,你打哪冒出来的,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7岁就认识东子,他梳着小平头,抽中南海,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眼冒金花。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并非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大家都说东子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我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怎么不和我联络啊。”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大西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何晴,我其实很想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望着我。他的眼神依然那么清澈,清澈得像没有污染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细密密地缝制的。想当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若无其事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内心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三)

东子的车在湖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挺不错的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可能邀请他。因为18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刘进的男子,这是一个东子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刘进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上百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多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刘进是经济实用男,幽默风趣,脸皮挺厚,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东子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4岁遇见刘进那年,东子已经到法国两年多,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的男人来疼爱我。

当我打开门的时候,刘进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了,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就是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东子喝了不到一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笑了笑。他的目光在我的手指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银戒指戴上。刘进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窗外的湖水发呆,心里有些微微的痛。

再次见到东子是在高中同学的聚会上。他坐在人群中间,旧日面孔严峻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今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

我在人群里,几乎没怎么说话。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东子仍旧把我放在身边,像高中时代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也回不到十七八岁时的年华了。

19岁那年,我考上口碑不错的重点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补习班。我几乎每个礼拜都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而且回得很短,他说他仍旧每天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那天,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自行车的车篮里。我说:东子,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我所在的城市来。这样我们就能长相厮守了。他看看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我一直把你当成是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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