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让周莺莺没了辙。
正当周莺莺准备死心,放弃攻略这朵高冷之花的时候,褚良旭找上门,在她面前拍出了沈芜看到的这份合约。
“我知道你骂我没出息,可是谁叫我喜欢他啊,这份合同几乎是我和他唯一有可能出现关系转折的东西,哪怕是刀山火海,我也跳了,”周莺莺说道:“爱情,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
沈芜漫不经心地道,“所谓爱情,不过是人体内分泌的多巴胺,在刺激神经后造成的兴奋效果,一般持续时间在三到六个月左右,你就为了半年不到的感觉,把自己坑进去?”
“帐怎么能这么算呢!”周莺莺这时候才不管沈芜是不是在气头上,话赶话地就开始反驳,“你那是没遭遇过真正的爱情,所以不知道爱情的感觉有多美好,才会将其简单归之于人体激素的分泌。爱情是一种命中注定,是见到这个人,你就觉得你认定了这个人,诗人见到爱人的时候,会有无数精妙绝伦的诗篇涌现,作者见到爱人的时候,幻想的故事一个比一个更加精彩纷呈,而我遭遇爱情的时候,全身上下的细胞都会疯狂地跳跃,整个人像年轻了十岁不止,你懂吗?”
沈芜压根不理会周莺莺地这一番长篇大论,拧着眉敲了敲桌子,“说正事。”
见沈芜不给半点反应,郁闷到的周莺莺坐下,狠狠地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卡布奇诺,才将余下的事情娓娓道来。
正如她所说,如果褚良旭从一开始,就坚定地拒绝她,不给她任何的机会,估计扁担挑子一头热的周莺莺,早就冷静下来,放弃了这段感情。
但在她最挣扎的时候,褚良旭朝着她走了过来,哪怕递过来的是一纸合约。
人就是这样,要是一点希望都没有,倒是能够放弃地干干脆脆,但只要看到一点光芒,都会如同溺水之人抓住稻草,死死不愿放手。
“我知道我任性了,可我真的想靠近他,哪怕是被利用,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芜还能再说些什么。
周莺莺今天过来,明显不是来解决问题的,她只是来通知她一声,找一个人把积攒在心底的情绪,宣泄和释放出来。
她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懂周莺莺嘴里的爱情。
但不论如何,她不会干预周莺莺自己选定的未来。
因此,她只能道:“你自己好自为之,记得收拾干净,合同也收好。”
见沈芜虽然还臭着一张脸,但一副不得不接受现实的模样,周莺莺脸上顿时露出笑容来,“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沈芜并不吃她的讨好,“这话别对我说,对包哥说去,这件事情不论如何,你必须给他交个底,不然真出事了,没人给你兜得住。”
*
两人在咖啡厅门口分开。
沈芜没有让人来接,而是将手插在风衣的兜里,自己慢吞吞地走着。
这个天气,戴着口罩系着围巾遮住大半张脸的人尤其多,沈芜并不担心自己被谁发现。
她在想周莺莺说的事情。
对于褚良旭,她了解地不多,一个褚氏集团的总裁,一个演员,两人的交集最多不过是酒会上敬的几杯酒。
但对于周莺莺,她却了解甚深。
如果说她是飞蛾,爱情两个字,无疑就是明亮的火焰。
哪怕每一次投入,都能够猜测地到最后的下场和结果无非是烈火焚身,她仍旧只为贪图片刻的光与热奋不顾身。
爱情啊——
沈芜脑海中,猝不及防地出现了赵随安那张委屈巴巴的脸。
年轻俊美的青年,用一种摇尾乞怜般的表情注视着你的时候,无疑是相当令人动容的。
尤其是他当时嘴里说着的话,“你别喜欢他,喜欢我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