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十来天的时间,我都没有找到元宝所在的队伍,也不知道元宝会朝哪个方向而去。
夜幕,一座山峰之上,我和白婧初搭好帐篷,开始久违的野餐生活。
“初初,你说那小子会去哪个方向?”无奈的我将手中烤串递给白婧初,询问道。
“不知,专心烤肉,这份盐有点儿少了。”白婧初神色淡然,咬了一口手中的烤肉,发表出资深美食家的意见。
我张了张嘴,有些无言以对,随即开始专心烤肉。
这小祖宗不是随口说说的,除了吃,她真的啥也不管,这是要彻底锻炼我。
“大哥,我保证没看错,之前就看着他往这个方向走的。”
山脚下,数道身影围在一起,似乎在搜寻着什么。
其中一个头长着两根角的粗犷男子,一脸坚定出声。
为首一人,同样四肢发达,头上的毛发却只有寥寥几根,看起来颇有一种滑稽的喜感。
最主要的是,他那硕大的鼻子,看起来更是和那贼眉鼠眼的五官极为不匹配。
鼻尖乌黑,看起来,像条狗。
“玛德,牛犊子你是不是看错了?方圆十公里,谁能逃过劳资的鼻子?”
“这都跟了十多公里了。”
为首的那秃头黑鼻妖兽有些不耐烦,一手抓起身边那双角妖问道。
“大哥,我真的看错。”双角妖跨着脸,连忙出声保证。
哼、
冷哼一声,秃头黑鼻妖将手放开,一双细小的眼睛微眯着,闪烁着精光,不断打量着四周。
他秃狗的鼻子,放眼整个妖域,就没服过谁,怎么连个小瘪三都找不到?
难不成那小子还能遁地了不成?
如果对方真能遁地,那就不是他鼻子的问题,因为他的鼻子,只能嗅到空气中的味道。
方圆十公里,任何妖兽的味道,他都一清二楚。
要不是靠着这个本事,他也不敢打家劫舍。
这本事不光是找人好用,躲避别人的追寻也好用。
“上山看看,再找一天,找不到就算了。”最终,秃狗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
已经根据线索找了两天,这在以往,可完全没出现过。
要再找不到,证明对方有着非同寻常的手段,秃狗觉得,那就不值得自己冒险了。
他虽然干的是打家劫舍这个行当,但他很惜命。
他凭借区区低贱的鬣狗血脉,能够混到这一步,不容易。
气运了得,他打家劫舍还整到一枚升灵丹,这让他对以后的生活,简直充满了希望。
只要有着足够的机缘,他秃狗也想名震妖域,成为盘踞一方的大妖。
到时候再找个血脉强大的女妖结婚,生一堆子嗣。
看谁还敢瞧不起血脉卑贱的鬣狗。
得到秃狗的命令,四个妖开始摸索着朝山顶靠近,不断搜查着四周的痕迹。
对方只有一个人,而他们的团队有四个,这是最佳的猎物。
他秃狗为什么能凭借一只鬣狗妖的身份走到现在?就是因为他够稳。
从不轻易出手,但一出手,便稳得吃。
甚至还能把踪迹抹的一干二净,让别人想报仇都找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