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竟然有一寸才气,乃是入门级下等文章啊!”
“如此惊世之作,就算是超命书生境的高手也不一定能够顺利写出。”
“其实我们都看错了,秦墨不是庸才,而是天才,比那胡朋不知强了多少倍。”
世人大多都是如此,你强横,他便来巴结你;你弱小,他便来踩你一脚。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一个本命书生细细品味着秦墨的诗,竟似有出尘之意,口中兀自念道:“妙哉,妙哉!”
不仅是其他人,就连黑衣女子也被这首诗所惊诧。
远山含笑,有色方为好山,此乃静景。流水无声,动静相合,此乃静寂之美。花儿不谢,只因生在画中。鸟儿不惊,怎知岁月已尽?
读着读着,黑衣女子竟有一种淡淡的忧思,仿佛这世间美好的东西都已逝去,只留下这幅瑰丽的画卷。
秦墨自己也没有料到,他第一次写诗竟然写出入门级下等诗,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
当然,最为惊讶的还是胡朋。他被才气光芒所迫,向后退去,脚下一软,险些栽倒在地。
许久,胡朋才回过神来,却依旧接受不了眼前的实事,口中大叫道:“不可能,你一个庸才,怎么可能写出入门级下等诗!”
说罢,胡朋便要伸手去拿书桌上的宣纸,却被赶来的贾政经拦住。
“是不是入门级下等诗,本官自有评判。”贾政经说着,将桌上的一摞宣纸高高举起,秦墨的文章正写在最顶端的那张宣纸上,但纸面的才气已尽数散去。
宣纸之上,那未干的字迹竟散发出淡淡的金色光芒,整首诗犹如镀了一层金粉般,耀眼夺目。
贾政经大叫道:“熠熠生辉,这是入门级文章诞生时所独有的异象!”
众人望着纸上那金灿灿的大字,如同见到圣旨般恭敬。
一阵清风刮来,贾政经手中没抓稳,一摞宣纸飘散到空中,漫天飞舞。
人们忽然惊奇地发现,每张宣纸上都有秦墨的诗作,皆是熠熠生辉,如同复印上去的一般。
秦墨也是一阵疑惑,脑海中却传来黑衣女子的声音,“踏入本命书生境可获得‘一目五行,力透纸背’的能力。你之前已经体验过‘一目五行’,现在看到的正是‘力透纸背’。在一张纸上写字,字迹会复印到下方的每一张纸上。”
怪不得每个读书人都想踏入本命书生境,原来还有这等奇异的能力。就算是去书馆抄书,也能混口饭吃。
贾政经微微点头,“入门级下等诗,真是年少有为。我宣布,这场比试的获胜者是——秦墨!”
周围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已经有人在想着如何巴结秦墨。
秦墨从未经历过这种万众瞩目的场面,一时间竟有些不好意思。
胡朋则瘫软在地上,不用贾政经说,他也知道自己该搬家了。
“秦墨,你给我等着!”胡朋一家对秦墨露出歹毒的目光。
“完了,又多一个仇人。”秦墨心中苦笑。
“与其等他人来报复,不如现在就让他翻不了身!”黑衣女子幽幽道。
“前辈打算如何?”
“看我的!”
下一秒,黑衣女子再次控制秦墨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