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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想做毛绒玩具(第1页)

很多人以为青楼女子都是陪睡卖淫的,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阶层只能接触到卖淫女,根本接触不到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

古代娱乐业大致可分为民办和官办两大类。官办的有教坊司,始于唐朝,原名“教坊”,专管雅乐以外的各种音乐、百戏、歌舞的排练和演出。随着时间推移,教坊还先后被分为内教坊、外教坊和左教坊、右教坊,

教坊的最高长官叫教坊使,归太常寺掌管,而太常寺由宦官掌握。

那个时候的教坊女子只需要认真排练演出即可,是不需要陪睡的。

后面的宋朝和元朝也都沿用唐朝旧制,设立教坊。到明朝才改为“教坊司”,划归礼部掌管。至清朝雍正时期,废除“教坊司”,改为“和声署”。

虽然在不同朝代,教坊司的名称和归属部门不同,但是业务内容却大同小异,主要以专研、教习和传承礼乐为主,附带歌舞表演,包含但不限于为皇室和朝廷的各种典礼和盛大场合演奏礼乐歌舞。比如皇室成员大婚,又或者外国贵宾来访,都会请教坊司的人去演出。

教坊司也会承接私人的邀约演出,但一般只有地位较高的官员勋贵才能请得动教坊司的人,普通富商是很难请动教坊司的艺人的。

在明朝以前,教坊司的姑娘基本上都只表演才艺,不陪睡。当然,如果某位姑娘喜欢上了某个男子,自己愿意跟他睡,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教坊司的姑娘们若是在外面被调戏非礼、或是被人打骂欺负,教坊司的官员甚至还会替姑娘撑腰——前提是对方没什么权势地位——比如普通的财主富商或是地痞流氓。

总之,明朝以前的教坊是不会要求姑娘陪睡的,甚至还会禁止姑娘以身待客。

大多数时候,朝廷都会明令禁止官员嫖娼宿妓。毕竟,没有哪个朝廷会容许满朝文武皆是身体被掏空的嫖客。哪怕是变态昏君,他们的想法也是:自己可以淫乱,但是手下的官员不能淫乱。

但是明成祖朱槺是个另类,他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儿朱允炆的皇位,朱允炆逃离皇宫不知所终,朱棣就把对朱允炆忠心的那些官员杀了,把他们的妻女送到教坊司供人蹂躏淫乐,从而让教坊司的形象和品质直线下跌。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教坊司有了卖淫业务,给后人的印象就是教坊司里全是卖淫女。

但其实,教坊司的女艺人大多都洁身自好,会尽量避免沦为卖淫女,像明朝晚期着名的秦淮八艳:陈圆圆、柳如是、寇白门、卞玉京、顾横波、马湘兰、董小宛、李香君等名妓,都隶属于教坊司,但她们都是卖艺不卖身的。

而这个世界的诸多国家——包括大晟王朝在内,也都有设置教坊,归礼部掌管,除了犯官罪臣的家着会被充入教坊外,很多穷人也会把儿女送入教坊,这算是一份不错的职业,至少比卖到青楼娼馆强上许多。所以教坊的女子基本上不会陪睡卖淫。

不过,教坊内的艺人无论名气多大,都属于贱藉,容易被人鄙视和羞辱。如果某个权贵想要白睡某个艺人,通过私下交易也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不能明着来。

当今圣上努力想做一位贤明圣君,是不允许官员嫖娼的。

而人们常说的妓院,都是指民办的,但是也归教坊管。

这就好比天下商人归户部管、天下医生都归太医署管一样,官办的永远比民办的高一级。

大夫要开医馆,得由官办医疗机构发放相应的行医文书才行。妓女要挂牌接客,也得上报教坊,教坊会登记造册,并发放从业证书,姑娘从此就是没有自由的贱民了。

那么,可不可以不上报教坊呢?当然可以,有太多的卖淫女都是平民身份,她们不想由平民变成贱民,所以就私下里偷偷接客,这种人叫做暗娼,也叫暗门子或是半开门。

而民办妓院又分两大类,一是高档青楼,培养的都是清倌人,也是卖艺不卖身的。

二是靠卖淫陪睡的那种,一般称作娼寮。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称谓,比如有叫窑子的,有叫勾栏的,也有叫八大胡同的。

逼良为娼的事情一般都发生在这种娼寮中,青楼中很少发生。

在明朝以前,妓和娼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贱民,一种卖艺,一种卖淫。但是从明朝开始,这两个职业就逐渐混合在一起了。人们一说起妓女,便觉得都是卖淫女。

不过即使是到了明朝末年,名动天下的秦淮八艳也依然是卖艺不卖身的。

青楼最大的客户群其实是读书人,读书人会去追捧一个千人睡万人骑的妓女吗?肯定不会!他们追捧的红姑娘全都是“品性高洁”的清倌人。

她们多才多艺、美貌且聪慧,表现得比大家闺秀还要高洁,将男人的胃口高高吊起,只求将来能寻个合适的,好赎身为妾。

就拿唐朝的女诗人鱼玄机来说,十四岁嫁与状元李亿为妾。但是李亿的正妻容不下她,后来便离开了李亿,二十二岁在咸家观出家,从此便高张艳帜,广纳天下学士,表面上诗酒唱和,实际上是在做皮肉生意,艳名和才名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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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许多名扬天下的文人才子慕名前往,与她诗酒唱和,写下了许多名作。

男人们既爱慕她的才华和美貌,也馋她的身体。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将她娶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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