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拿着筷子的动作一滞,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今天是十一,男人说要带她去旅行,只是她还什么都没收拾呢?
而且,她压根就不知道去哪儿啊?
筷子伸进了嘴里,被牙齿咬着,却没有食物,含糊的问着,“咱们去哪儿啊,我还没收拾东西呢。”
莫骄阳几不可见的蹙了下眉,隔着长方形的餐桌,长臂一伸,把杜若嘴里的筷子拿了下来,纠正道:“说话的时候不许咬筷子,硌到牙怎么办?”
“噢。”低低的应了一声,杜若嘴角泛起了一丝小甜蜜。
莫骄阳对她的关心,哪怕是无微不致的小事儿,也不曾放过。
吃过了饭,杜若看着男人收拾碗筷的勤劳样,忍不住有点小得意的想着,她们家现在的生活,就像是裹了蜜糖一样,每天在梦里,都是甜的。
如果,再有个宝宝……
这种事儿,杜若也知道应该顺其自然,反正她和莫骄阳也没有做什么措施,孩子没来,或许还是机缘没到吧。
“对了,咱们去哪儿啊,我去收拾东西。”
一改早上的窘迫,这会儿的杜若,呼吸进来的空气都是甜腻腻的。
“不用收拾太多,只带两件换洗的就行,不会太远。”
莫骄阳一边洗碗,一边抬眸看了一眼脚步轻快的杜若,在身影要消失在卧室的时候,交待着。
“是离这儿很近的城市吗?那咱们是坐火车,还是坐飞机啊?”
三天假期,杜若想着莫骄阳嘴里不太远的地方需要花在路上的时间有多少,所以站在卧室门口,两只手扒着门框,一双水润的眸,一眨不眨的看着厨房里扎着围裙的男人。
“咱们开车。”
“噢,知道了。”
莫骄阳看着问都没问他开车有多远的杜若已经消失在门口,摇了摇头。
国内的话,十月份的天气应该差不了多少,杜若想着莫骄阳的口吻应该不会是太远的城市,想来气温应该差不多,所以收拾东西的时候,就按照现在穿衣服的标准装了两件换洗的,又一个准备了一个外衣,准备早晚穿。
最让她高兴的是十一不是她大姨妈造访的日子,所以可以玩的更轻松些。
杜若收拾妥当就去换莫骄阳,推着他从厨房出去,“你去换衣服,我擦下地就可以走了。”
莫骄阳擦了手上的水渍,回头看了她一眼,“当心别被滑倒。”
呃——
杜若无语的看着莫骄阳,深觉自己的生活能力再次被质疑。
等到擦好了厨房的地,看着收拾齐整出来的莫骄阳时,杜若愣怔的一时没反应过来,实在是因为她从来没见过莫骄阳穿这样的衣服。
不是什么高端定制的大品牌,而只是一套简单的迷彩服,半旧的样子,长袖被挽到了胳膊肘,结实的小臂祼露在外,腰间系的也不是平时西裤配的腰带,而是武装带。
她不想说什么迷彩朋克的话,倘若说有人把迷彩穿出朋克效果代表了一种不羁的话,那么穿在莫骄阳身上的这身半旧的迷彩服,就充分的展现了男人的硬朗与霸气。
那是一种人与衣合二为一的灵魂展现,比任何高级定制套在他身上都要倍受瞩目。
以前在网上好像看到这样一句话,好的模特能够驾驭衣服的灵魂,看过之后,不过一笑置之,此时此刻,才深觉,自己真的是井底之蛙,原来,她每天踩着****运,抱着这世上最好的模特入眠,而不自知。
虽然能把自己爱的女人迷倒是一件很让男人骄傲和自豪的事儿,可是莫骄阳还是理智的看了一眼时间,眸带调侃的看着杜若,“再不出门,怕是要来不及了。”
呃——
杜若好容易消了红晕的脸,再度烧红。
嘴里不清不楚的嘟囔着,“没事儿把自己打扮的这么勾人干吗?”
莫骄阳宠溺的摇了摇头,手上拿着简单的行李袋,等着杜若洗好手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