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者呈上纸条,里斯看完,将纸条递给个学者模样的老者,老者接过,当着白郁的面,展开纸条,仔仔细细的看过去,还同时摊开了另一份笔记。
是原主的笔记。
里斯“这位是专门研究痕迹学的学者。”
在伊尔利亚已经有痕迹学这门学科,笔迹鉴定是刑侦的常用手段,白郁可以不露脸不说话,但里斯从字,依旧可以判断出他是不是本人。
一时间,气氛冷凝下来。
学者将纸条放在灯光下,一字一句,仔细比对。
里斯微笑斟茶“先生莫怪,实在是大公府中出了个犯上作乱的奸细,您来的太巧,我们担忧伊缪尔大公的安危,不得不防啊。”
他将茶盏推来,毫不避讳的打量着白郁,似乎从他身上找到破绽。
白郁老神自在,古井无波。
片刻后,学者打了个隐晦的手势“不是。”
里斯眉头一跳,白郁则自顾自饮茶。
原主原先在黑袍会做事,档案中封存了他的笔迹,但那和白郁又有什么关系
白郁原身穿书,成长经历和原主截然不同,原主在黑袍会的教堂长大,白郁却是九年义务教育教出来的,后来读书学了兽医,写了一手飘逸字体,与原主毫无相似之处。
里斯微微皱眉,又很快舒展开了。
他对白郁热络了许多,感叹“冒犯了,这是阁下和那奸细的身段实在是像,我一眼看过去,还以为看晃了眼。”
白郁不动声色,在纸上写“那位白先生,究竟是什么人”
如今,他明面上的身份是白郁的替身,而替身对原主有所好奇,是完全符合人设的。
果然,里斯的戒备更少了三分“那位阁下,我有所耳闻。”
他含糊地说“白郁阁下来自黑袍会,是黑袍会的奸细嘛。黑袍会,你也知道,一群莽夫,多的是走街串巷的混混的小头目,还有些年轻貌美的姑娘。只有这个白郁是个例外,没进,读书读出
来了,还进了伊尔利亚最好的医学院。倘若没有这件事,他是个好苗子。”
在外人面前,里斯是大公的叔叔,和黑袍会全无瓜葛,他不可能说得太细,也不可能褒扬黑袍会,讲得都是些人尽皆知的东西。
这些东西是本地居民的共识,可对白郁来说,是他第一次听说。
就像水能喝,火不能摸,这些太过基础的东西,反而没人对他提及。
白郁停顿片刻,写道“也就是说,黑袍会读书的人不多”
电光火石间,他似乎抓住了某条线索。
里斯奇怪道“当然,您这也不知道吗奇怪,阁下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
白郁“住在郊区,确实不知道。
白郁没有原主的记忆,但从夫人的口供中可以得知,教堂中的孤儿一起长大,然后根据天赋进入各行各业,有的凭借美貌,有的凭借力气。
伊尔利亚的教堂可不是后世的孤儿院、福利院,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养育幼儿的教堂是个相当恐怖的存在,譬如加拿大臭名昭著的坎洛普斯教会,圣洁的外表下隐藏着难以想象的罪恶,当人们打开教会地基,发现了215具孩童的尸骨,身体上伴随着虐待和酷刑的痕迹。
黑袍会经营的教会同样如此,孤儿们没有父母,就像待宰的羔羊,他们生活条件恶劣,长期遭受洗脑,成了没有思想的棋子和奴隶,大部分孩子都会在筛选的过程中死去,只有锤头鲨那样强壮,或者夫人那样貌美、得到特殊照顾的孩子,才能成长下来。
长大后,锤头鲨那样的多数成为了和混混的头目,他们混迹在市井街头,成为了黑袍会蔓延在街市中的毛细血管,无声的控制着一整片区域,为整个组织养料,聚少成多,聚沙成塔,这一小片一小片的区域汇合就成了黑袍,会如今庞大的势力。
而原主在这样的环境中读书出来,其实是很少见的事。
“”
“呵。”在脑海之中,白郁冷下声音,轻声讽笑。
66“笑什么”
白郁微微闭眼“我只是想到了一个问题,66,你说,这些孩子长大后,他们会去找谁看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