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拎起肚子又放下,严肃地说:“我向来很注意生活细节,爵士。”
“骗子。”弥赛吸引了其他两个人的目光,仍若无其事的盯着棋盘。
“哦对了,埃德兰,”卡伦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转移了话题,“我打算把南郊那一大片空地弄成个酒馆街。”
“酒馆街?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可是南郊有什么空地吗?我就住在南集,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你住的地方比那边儿还吓人,”他手指戳了戳西侧,然后又把目光投向弥赛“他不知道,你总该知道,那种了一大堆血海花,你想起来没?就在靠近海岸的位置。”
“…我想起来了,那是全城最荒凉的地方,从古至今。”埃德兰一拍额头。
“是啊,没人乐意挨着大海,晚上又冷又潮。不过那儿要是弄一条长长的酒街,你想想…”
“那儿是一片海血花田。你是要铲了那些花吗?我劝你最好三思,陛下。”大祭司突然插话,声音也变得很严肃,“那些花是真神赐予我们的礼物,要是没有它们,洪神就会将灾难降临到我们的头上。”
弥赛与卡伦相同,物欲极为旺盛,生活追求奢华与享受,食物追求丰盛和充足。题遇是非之时,这位大祭司往往对信仰更为坚定,他的一生,也都选择奉献给女神娜拉亚。
“对!”每次弥赛露出这种神叨叨的表情,卡伦都会敲桌子,“我要一把火把那些草堆都烧光,洪神慈悲,让他赶紧发大水淹死我吧!”
“这不是儿戏!神庙学殿有清楚记载…”
卡伦有些烦了,烦他的信仰,烦他的唠叨,尽管没了这些他们相处的一直很好。“算了吧,老神棍,圣地觉得全世界人都是傻瓜,才能想出这种忽悠人的鬼话。鲜花能拯救世界?水盆里能跳出魔鬼?省省吧,我可不相信那一套。”
“凡人所为,皆出于神之授意。人若铸下大错,则难以被宽恕,从而被神惩罚,君王亦在此列…”
“难道被老头子玩屁股也是神的授意吗?”卡伦嗤之以鼻,这对他们三个都不是秘密,他每次拿出来挖苦弥赛,弥赛都默不作声。但这次不同,弥赛口气坚定,他觉得这片花草事关神意,神意不可亵渎。
“所以他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默默注视着国王的眼睛,“人们犯下错行之前,都不知道自己要造就罪孽。南郊的海血花生长了几千年,自是神意之一。神让它们生长,它们就会生长;让它们灭亡,自然也需要神的授意。”
“行了,弥赛,别再跟我说你的神了,他比我老爸知道的都多。”卡伦不管祭司的唠叨,继续说道:“告诉你,我还是王子的时候,曾经去过波里斯,夏娜人管那儿叫‘圣城’。知道那边儿是什么样吗?夏娜人挖了一条围绕整个城市的大沟,将海水灌入其中。”
埃德兰继续打哈哈,说道:“他们可能爱吃海水种出来的菜,我感觉味道不错。”
“去你的海菜,埃德兰。那时我听雷蒙顿的王子说,他们的城市从未被野兽攻击过,因为野兽惧怕洪神,所以从不靠近大海。他们让海水包围了城市,”他在水土棋盘的中间放上了一枚棋子。“所以才那么安全,可不是什么花花草草的功劳,老伙计。”
“波里斯是古国时代的贵族,他们的城市有三十米高的城墙,那是创世以来最完美的建筑。足以抵抗传说中的海啸。他们的庙宇,要比我们十倍之大。”众所周知,大海是没有波澜的。传说,洪神在毁天灭地的时候就会掀起巨大的“海啸”,届时海水会变成一只巨大的魔爪,摧毁陆地上的一切东西。祭司的言下之意也很清楚——整个西土世界只有一个波里斯,那儿,远要比此处繁荣。
“我们只有十米高的城墙,重要的是南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海血花。这些花不是用来观赏的,因为它的确不好看,陛下。它是为驱逐洪神的邪恶而生,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我们无权——”
“我不管!”卡伦拍案而起,“我们布瑞士人把城市建立在海洋旁边,就是为了证明勇气,因为我们从不惧怕大海!你要是想跟圣地告状就去吧,反正等你的鸟带着信飞过去,我的大街都铺好了。我还真就不相信,圣地会逼着我们再把那些破花再种回去!”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国王若跟祭司不和,往往谁都得不到好果子吃。西土的历史尽是前车之鉴,卡伦自然也清楚。埃德兰使了个眼色,卡伦自知失态,连忙斗转语气道:“老伙计,那只是无聊的传说,智者们自己都不信那些呢。这是我们的国家,我动用自己领土上的一小块儿地,还要经过他们的同意吗?酒馆街要是建成,我就会喊来最有能力的维卡人,到时候我们两个都会尝到‘鱼龙’的滋味儿。哎呀,想想吧,洪神的怀里藏着多少好东西呐…”
长在河里的鱼叫做鱼,长在海里的鱼叫“鱼龙”。在没有迷雾的海岸边,每年都能打捞上来一些鱼,但十分有限,而且大部分只有巴掌大小。海肉的滋味,全世界也只有维卡人清楚。大海永远寂静,只有维卡人愿意掀起它的波澜。数千年来,人类的诸国谨遵圣地的教诲,远离迷雾后面的海洋,但只有维卡人例外。智者们说,维卡人拥有能与洪神搏斗的古老血统。叠古时期,维卡人是女神最强大的战士。但如今,他们一度被认为是喜欢到海里找东西吃的蛮族人。
不过,这条件对大祭司的诱惑是致命的。他的表情动摇,沉吟不决。“依我看,现下圣徒正好在城中…”
“对,只是一小块儿地,”埃德兰抢着回答,“我们大可以咨询一下圣徒的意见。”
“圣徒”这两个字,让国王的后脑勺一麻。他们不只对人民,对国王的管束也太多了。“哦得了吧,埃德兰,”卡伦不满的嘟囔:“我已经找到了一支维卡人,他们都愿意在这儿安家落户,而且还很乐意经营酒馆。知道吗?那些穿长袍的圣徒比你还吓人,我可不想见他们。再说这种小事有什么好咨询的…”
“陛下。”他从祭司的态度都能看得出来,这事已经由不得王权做主。“我会亲自去拜访圣徒。如果圣徒的言下之意,是这些花的存在非常必要,我就绝不会允许您把他们烧掉,您能理解吗?”
“就这么办吧,”圣地有权否决一切,他们并不会偏袒、针对,所以卡伦有些担心。但弥赛既然一味否决,他就不能擅自做主。“中午巡阅结束,你就去帮我问。”
勇士节向来热闹。这是统治者向人民展现国力的日子,昭示着每一位百姓都被城邦的羽翼护佑着。巡阅的队伍如同四道钢铁汇聚而成的银色河流,浩浩汤汤地涌向露天大竞技场。北面最前头的是戴维?克劳利领主,他身后的家骑高举着绿底棕马的旗帜;西侧领队的是弗格森?佛伦达领主,他的家族旗帜是黄底的白色镰刀,上面的刀刃被金黄的麦穗所包裹;东方是梅卡斯托家的年轻女伯爵莱娜莎,她才二十五岁就以女伯爵的身份背负起了族旗,那是一把底色银灰的黑锤子。
“快看,那是铁鸦公爵,神的后代!”
“我还听说他徒手就能打死跟城墙那么高的野兽!”
“嘻嘻,看呐,他可真英俊,虽然有点儿老了。”…
埃德兰没有立起渡鸦旗帜,因为整个艾瑞卡萨城的士兵都属于他的铁鸦军。他从南方行进,街道上挤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他从孩子们眼中看见期待;从妇女的眼中看见柔情;从男人们的眼中看到羡艳,这些投来的目光都拥他所有。这个节日是属于提昂·瑞文的,也是属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