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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搜神记卷二十2(第1页)

【译文】

三国东吴孙权当政时,襄阳纪南城中有叫李信纯的人,他家养了一条狗,取名“黑龙”。李信纯特别喜欢它,走路停歇都要带着它,吃饭、喝酒时也都要分些给它。

有一天,李信纯在城外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不能赶回家,就睡倒在郊外的草丛里。这天,刚好碰上太守郑瑕出城打猎,郑瑕见郊外的荒草长得太高了,就派人放火烧荒草。李信纯睡的地方正是顺风方向,狗看见大火烧过来,就用嘴去扯李信纯的衣服,但李信纯连动都没动一下。李信纯睡的地方,有一条小溪,相距有三五十步远。狗见李信纯不动,就立即跑到小溪,跳进水里打湿身子,然后又跑到李信纯睡觉的地方,来回将自己身上的水洒在主人的周围,使主人免遭于难。狗来回运水极其困乏,最后累死在了主人身边。

一会儿李信纯醒来,看见狗已经死了,李信纯见狗全身的毛都是湿的,觉得非常奇怪。他看到周围有大火燃烧的痕迹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于是,李信纯放声痛哭。后来,这件事传到太守耳中,太守很怜悯这条狗,说:“狗的报恩超过了人,人不知道报恩,怎么能比得上狗!”于是,太守叫人给狗准备棺材衣服,把狗埋葬了。如今,纪南城外依然有一座高达十余丈的义犬墓。

蝼蛄神

庐陵太守太原庞企,字子及,自言其远祖不知几何世也,坐事系狱,而非其罪,不堪拷掠,自诬服之。及狱将上,有蝼蛄虫行其左右,乃谓之曰:“使尔有神,能活我死,不当善乎。”因投饭与之。蝼蛄食饭尽,去,顷复来,形体稍大。意每异之,乃复与食。如此去来,至数十日间,其大如豚。

及竟报,当行刑,蝼蛄夜掘壁根为大孔,乃破械,从之出,去,久时遇赦,得活。于是庞氏世世常以四节祠祀之于都衢处。

后世稍怠,不能复特为馔,乃投祭祀之余以祀之,至今犹然。

【译文】

庐陵太守太原人庞企,字子及,自称自己的远祖,不知道是哪一世,因为牵扯进一桩案子而被抓进牢狱。但那并非是他的罪过,只是他受不了严刑拷打,屈打成招,等他的罪案准备上报时,有只蝼蛄虫在他身边爬行,他就对它说:“假使你有神通能让我免去一死,这不是一件善事吗?”于是他就把饭给蝼蛄虫吃,蝼蛄虫吃完就走了,不久它又回来了,他的体形稍微大了一些。他的祖先想想觉得惊奇,就又拿饭给他吃。就这样来来去去,几十天后,蝼蛄虫已经有小猪那样大了。

等到最后判决的批文下来,要行刑的时候。蝼蛄虫晚上在监狱的墙根上挖了个大洞,于是他祖先打破枷锁,跟着蝼蛄虫逃走了。逃出去很久后,遇到大赦,得以活了下来。于是庞家祖先在都衢处立祠世代祭祀蝼蛄虫。

后来,子孙有些怠慢了,不再专门祭祀蝼蛄虫,只拿祭祀祖庙剩下的东西来祭祀蝼蛄虫,至今也还是这样。

猿母哀子

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逐至家。此人缚猿子于庭中树上以示之。其母便搏颊向人,若乞哀状,直是口不能言耳。此人既不能放,竟击杀之。猿母悲唤,自掷而死。此人破肠视之,寸寸断裂。未半年,其家疫死,灭门。

【译文】

临川郡东兴县有一个人进山时,捕获了一只小猿仔,这人就把小猿仔带回了家,母猿也随之追到了他家。这个人把小猿仔捆绑在院中的树上让母猿看。母猿就对着他自打耳光,好像是在向他哀求的样子,只是苦于口里不能说出来罢了。但是,这个人不仅没有放了猿仔,反而当着母猿的面把小猿仔打死了。母猿悲痛地大声呼叫,自己跳起来撞地死了。这个人剖开母猿的肚子,看见母猿的肠子一寸一寸地断了。不到半年,他家遭遇瘟疫,所有人都死光了。

虞荡射麈①

冯乘虞荡夜猎,见一大麈,射之。麈便云:“虞荡!汝射杀我耶?”明晨,得一麈而入,实时荡死。

【注释】

①麈(zhǔ):古书上指鹿一类的动物。

【译文】

虞荡是冯乘县人,一天夜里,虞荡发现一只大麈,于是就用箭去射它。这只大麈就向虞荡喊道:“虞荡,你要射杀我吗?”第二天早晨,虞荡把猎获的这只大麈带回家,随即,虞荡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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