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尸,对四目来说,自然是家常便饭。
但对常威来说,还是挺新奇的。
不过,倒不用像僵尸叔叔里那样,还得用跳的。
四目是用控尸铃,控制着尸体一跳一跳。
这些尸体,是四目施了法,勉强算的上是行尸级的僵尸。
之所以要这样,除了是为了赶尸方便外,也是为了防止尸身腐烂了。
毕竟,这年头交通不便,又没冰冷设备。
行尸级的僵尸,特别是施法形成的,其实力都弱的可怜,连普通人都不如。
不过,到底是僵尸,所以,只能在晚上赶路。
所以,赶尸算是个很赚钱的行当,但,赚的都是辛苦钱。
毕竟,日夜颠倒,又跟死尸为伍,而且,走的还是深山老林,不赚钱,那就没人赶尸了。
而且,有些地方,僵尸还未必跳的过去,那只能赶尸人一个一个背过去。
深山老林的,什么路况没有啊。
“阴人上路,阳人回避。”四目道长,拿着赶尸铃走在前面,赶尸铃晃一下,响一下,僵尸跟着跳一下。
常威在旁跟着,也试过赶尸了,新鲜劲一过,就十分无聊了。
而大晚上赶尸,怕不怕不说,但,真的吓人。
也就常威艺高人胆大,不然,这深夜赶尸,就够常威喝一壶了。
不过,深夜赶路心发慌的同时,常威觉得,他们赶尸才真吓人。
要是有人在荒郊野外碰上他们,非吓尿不可。
“师叔,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收山啊。”
常威闲的无聊,问了句。
四目摇了下头:“你小子又不肯转投我门下,你要肯,我立马收山。”
常威轻咳一声:“你说的,咱们是一家人,不分彼此。”
四目唉了声:“我知道,你孝顺,也有能力让我过上人人羡慕的日子。”
“可你师叔我还年轻,你真让我闲下来,我也闲不下来。”
“而且,赶尸做久了,也习惯了,我不赶尸了,也没别的可做。”说到这,四目一脸感慨:“最重要的是,我不干了,不知多少人,没法落叶归根了。”
“你也看到了,赶尸既辛苦,又十分沉闷无趣,注定没多少同道愿意干这个的了。”四目说完,又忍不住一笑:“而且,我喜欢钱,喜欢赚钱,喜欢亲手赚钱。”
“师叔,你真是了不起,师侄自愧不如。”常威略有些羞愧道。
四目笑了下:“我没那么伟大,一切,还不是为了一日三餐。”
“我不像两位师兄,道法高超,又精通各种术法,风水命理,只能混个辛苦钱。”
说到这,四目多少有点无奈跟苦涩。
常威知道,四目指的是石坚跟九叔,两人不止修为高超,还近乎是全才,什么都精通,自然吃的开,混的开,足以坐镇一地。
“师叔,话可不是这样说的,没您这份辛苦,不知多少人无法落叶归根呢,这简直功德无量。”
四目点了点头:“所以啊,赶尸再适合我不过了,既功德无量,又能赚钱。”
“不过,赶尸的确无聊点,但,习惯了就好。”
常威来了兴趣,想到了电影里,四目无聊了,用僵尸找乐子。
“师叔,那能找点乐子吗?”
四目自信一笑:“找乐子,那还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