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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破虏示警(第1页)

不管是过山风还是刀疤,他们万万没想到,包间靠窗的右上角,有一个不起眼的黑点,那是绢纸糊过的痕迹。

如果拨开绢纸,你会发现一个拇指大的小洞。

其实,这是一根铜管,赵家会制作但技术粗糙产量有限,每一个地方的房间都自己设计然后暗自安装的。

在燕赵风味,都有一个很特别的房间,就是掌柜也不允许走进去。

这房间很小,四周是布匹,隔音良好。

二百匹马,赵云!

听到这消息,房间里有四个人,两个正在睡觉,另外两个面面相觑。

“三天前,汝南那边飞鸽传信,三公子已经出发。”说话的肤色很黑,手指在桌子上无意识地敲着,发出笃笃笃的声音。

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他的右手小指头齐根而断。

“不用讨论了!”另外一个其他地方都长得好,就是鼻头发红,天生的酒糟鼻:“我们必须去迎头赶上。”

“平哥,别和我争!”黑脸青年站起来:“我自幼骑术比你好,现在,我马上就走。”

他从床底下找出自己的铠甲,三两下穿好,挺像个军队小头领,其实本身也是有常山郡的什长身份。

“那好!”酒糟鼻起身送行:“破虏,保重!”

赵破虏是赵孟他们在贺兰山逃脱后的归途中收留的孤儿,父母家人被匈奴人杀害糟蹋。

要不是因为年龄太小,估计他也活不到赵氏残余商队经过的时候。

应该说,他的年龄比三公子还小一岁多。

年龄渐长,知道了自己的经历,改名为赵破虏。

有一次,他偷偷跑出去,经中山入草原杀胡人。

因为年龄太小,尽管学的赵家导引术,还是力有不逮,一天和大队胡人遭遇,交战中削掉了小指头。

好在赵忠家的马队刚好路过,鲜卑人对大内宦官头子也不敢过分得罪,小伙子安然回来。

怕他执念太深,一不小心又跑去找胡人报仇,后来被二叔赵仲安排到这里来磨练性格。

酒店后院的马厩里,有不下十匹马,比官方的驿站都要威风。

赵破虏牵住自己的马,随手拂掉它身上的草。

斗大的雨点打在马厩上啪啪作响,他叹了口气,翻身上马,从酒店后门出去。

从颍川出发的时候,一路上餐风露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般都是晴天。

想不到自汝南开始,天气就不怎么好,要不是因为这些年的干旱,梅雨会肆虐得更加厉害,这样的天气就不适合在外面露宿了。

伏牛山区,山高林密,因为是豫州和荆州的交通要道,时不时能遇到来来往往的商队。

大部队出行,就是在两千年后的工业社会,遇到下雨天气都没什么好办法。

这个年代又没有军用帐篷什么的,路上行军好遭罪。

赵云甚至在设想,有一天带着十万八万军队,那时候该怎么办。

不说其他的,光是用水这一项,就够让人头疼。

好在伏牛山区水资源丰富,到处都能见到山溪水潺潺。

这里是一个山间的小村庄,在粮食和肉干的攻势下,村子里能住人的地方,都匀给了赵云一行,不像前晚在山洞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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