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路淇答应一声,把大棒骨接过来,林晴付了钱,两人转身就走。
一路上,遇到的人不少,但没有一个人把林晴认出来。
太阳升起来,天气有些热了,林晴把墨镜、口罩还有围巾全都拿下来。
菜市场人流密集,有的地方还很堵。她们两个花了半小时才走回来,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把林晴认出来。
这样一来,林晴颇感失望。
回到家,林晴同时把自己扔到了沙发上。
“我觉得啊!我离大明星的距离还很远,还是主角演的少。要是让我也拍个《甄嬛传》保准比孙俪红。”
叶路淇开解她:“是啊!保准比她红。可我想,孙俪要是去菜市场买大棒骨,估计也么不会有人把她认出来。”
这么一说,林晴高兴了。
“也是,菜市场里的人谁还想着追星啊!你这么一说,我心情就好多了。”
她站起来,抱着叶路淇:“还是淇淇好,善解人意,下辈子我要做个男的,把你娶了。”
“好,不过,下辈子的事下辈子再说吧!下辈子没准我也是男的。”
“那我们也要好。”
“那不就成了……”
“哈哈,是啊!敢情我们都是腐女啊。”
“哈哈……”
两个人哈哈大笑着。
乐乐从房间里出来,他看了眼叶路淇手中大棒骨,好奇地问妈妈:“妈妈,你买的是什么?好吃吗?”
叶路淇说:“这个是炖补品用的,给林叔叔补身子。”
“林叔叔是谁?乐乐见过吗?”
叶路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林方轩:“林叔叔——啊,回头见了面你就知道了。”
林晴又说:“淇淇,你早晨听到车响了吗?”
“听到了,天还没亮的时候,他就走了。”
叶路淇当然听到了,天还黑着,华天乐就独自离开。
他大概是怕等天亮了,大家见面会变得尴尬吧!
他这么想也有道理。毕竟昨晚发生了那样的事。
想起昨晚的事,叶路淇还觉得脸上发烧,当时怎么就听了林晴的话,真的穿成那样去华天乐的房间了呢?
如果进去别出来也好,可在最关键的时候,她还是动摇,进而放弃了。
这两天华天乐估计不会来了,以后见了面也免不了会尴尬。
林晴跑到乐乐身边,开始逗弄孩子。
“乐乐,你知道林叔叔是什么人吗?”
“嗯,不知道啊!”乐乐眨着眼睛,露出一脸茫然。
“其实呢!你不该叫他叔叔,你应该叫他舅舅。因为他和你妈妈非常好,差点就成了你爸爸呢!”
叶路淇赶忙把林晴拉回来。
“晴晴,别胡说八道了,和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叶路淇嗔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