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几年了,年纪也增长了,怎么反倒越发地不要脸了呢?
“成,那你再睡会儿。”
顾晨给媳妇捏了捏被子,才起身给自己穿衣裳。
然后道:“今儿我不过,就是去露个脸罢了,这三年我一日休沐也无,这次就一块儿休了,也多陪陪你。”
“等早朝过后我就回来补觉,然后下午咱们就去逛新宅子,再择个吉日,就搬去新家住。”
这院子小,隔音也不好,到时候别给孩子听到什么动静。
影响不好!
最关键的是这院子小,朱雄英他们一来就能看到自家闺女。
还是必须得搬去大宅子住,那样好藏自家的白菜。
顾晨从洪武四年,到现在的洪武十七年的十三年间。
先从正七品的监察御史,干到从六品侍御史,又干从七品的下县知县,再干到正七品御史监察御史。
一直在七品与六品之间反复横跳,终于在洪武十七年五月初八这天,升为正四品左佥都御史。
青色官服变成了绯色,哦,也就是大红色的官服,顾晨也不知道老朱的脑子是咋想的。
居然给他官服上绣的是锦鸡,这玩意是二品官员穿的图案,顾晨觉得穿在自己身上怪怪的。
“任尚书,这衣裳,是不是拿错了?”
他虽然是这般问话的,可也知道不会有错。
洪武朝当官,谁不提起二十分精神,怎么会在这种芝麻大的小事上面,犯这种错误呢?
“哦,光曦啊,没错的。”
礼部尚书任昂原本也是御史,所以和顾晨也熟,他解释道。
“陛下说官服做来做去太麻烦,锦缎与绸缎的布匹价格也贵。”
“所以直接给你这身锦鸡的,免得过段时间还要再换,所以啊,光曦你就放心大胆地穿吧。”
陛下这番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要提拔顾晨嘛。
任昂有些羡慕,他都七老八十了,才到这个位置。
不像光曦,三十出头就是四品,将来怕是不得了勒。
顾晨:“……”
不过一身官服还这么抠搜,可真有你的老朱!
没办法,他只好穿着这身招摇的绯袍回都察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绯色官服,就是比青色的好看。
才刚进门,就被诸位同僚围观了,他们还不约而同地,朝着顾晨身上的新衣裳伸出了咸猪手。
“顾大人,咱们这些人,都是一级一级地往上升,你倒好,连升六级,必须得请客吃饭啊。”
虽然也有快的,人家高以然就是以都御史的官职下葬的。
可那是用命换来的,或者年纪已经有些大的才有如此殊荣。
顾晨今年才不过三十三,就得了正二品的官服。
这说明于什么?
说明他升正二品是迟早的事,这又怎能不让人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