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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血浓于水(第1页)

220血浓于水

林振华去南京,主要是为了看看安雁,了解一下她在南京的生活和业务的情况。南京经销处现在对于汉华公司来说,重要性不大,汉华公司的主要盈利点是在海外市场。林振华关心安雁,纯粹是从朋友交情出发的。

安雁生完孩子以后,在浔阳休养了一段时间,身体一复原,她便要求到南京去接替兰武峰的工作,对此,林振华也十分赞同。

丰华那边,安雁也的确无法回去了,一是与父母的关系闹得很僵,回去了也别扭。二是她未婚而带个孩子,回去了唾沫星子也能淹死她。而如果到一个无人认识她的新的城市去,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她只要说孩子的父亲在外地工作就足以解释,两地分居在那个年代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在兰武峰亡命天涯之后,南京经销处的工作一直是由原来的副经理周卫阳在主持。兰武峰自己做生意不怎么样,但选的人手却非常不错,也算是傻人傻福吧。周卫阳不但业务能力很强,而且为人诚实。在明知兰武峰很难再回来的情况下,周卫阳还是兢兢业业地打理着经销处的业务,一分一厘的小账都记得清清楚楚,没有一点借机揩油的意思。

在安雁到南京之前,林振华便交代周卫阳替她去安排住房。周卫阳费了不少力气,又借助了自己在南京的一些关系,给安雁找到了一处位于市中心的独立小院落。

这处院落是解放前某位南京政府高官的私产,解放后由其一个亲戚继承,后来又被没收,改革开放后重新发还给原来的主人。房产的房主早已调到别的城市工作去了,觉得留下这处房产也没什么意思,便开了个一万多块钱的价格打算卖掉。在那时候,一万多块钱可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很少有人能够拿出这样一笔钱来买房子,所以这所房子便一直也没有卖出去。

林振华听周卫阳说起这处房子时,连犹豫一下都没有,便吩咐周卫阳掏钱买下。在他看来,一万多块钱买一个市区的院子实在是便宜得像白拣一样了。

把房子买下之后,林振华又让周卫阳找了几个人去把房子拾掇了一下。装修自然是谈不上的,但有些门窗需要修补,电路也需要检查和改造。周卫阳是个有心人,听说安雁是带着孩子来的,还专门让人在院子里做了小孩子玩的秋千架和小木马,这一举动让林振华对周卫阳不禁又多了几分好感。

安雁带着儿子兰翔来到南京,婆婆兰大妈也随着一起来了。这个院子非常宽敞,院子里种着几棵大树,环境十分优美,安雁和兰大妈都非常喜欢。祖孙三代住在这样一个院子里,日子是十分惬意的。

兰武峰这几年的生意,虽然不及熊立军做得那样好,但也存下了几十万块钱,在当年就已经是超级富翁的标准了。林振华把这些钱分别交给安雁和兰大妈保管,交代她们不必节省,尽管按最高的标准去安排生活。

依着林振华的想法,安雁根本就不需要工作,她只要抱着一个存折,就可以天天带着孩子去逛公园了。南京经销处有周卫阳在盯着,一年还能有十几万的进项,安雁还用做什么工作呢?

谁知,安雁并不是像林振华想的那种人。她到南京之后,先花了几天时间把家安顿下来,然后把孩子交给婆婆管着,自己便一头扎进了经销处,开始向周卫阳学习有关的业务知识,准备继续发展兰武峰的产业。

林振华这一年来工作极忙,也顾不上到南京去看看安雁到底做得如何。他只是从安雁和周卫阳打来的电话中了解到一些情况,知道安雁已经开始全面接手业务了。老实话,林振华对于安雁能够做得如何,心里的确是很不踏实的,安雁与兰武峰同年,今年也才22岁。

尽管林振华自己比他们只大一岁,做的事业比他们还要大得多,但林振华觉得这只是一个特例,毕竟他是穿越人士,两世的经历加起来,应当算是30多岁的人了。

这一次,利用去北京参加劳模会的机会,林振华决定在回程时顺路去看看安雁。

“兰大妈,你好啊。”

林振华第一站先到了安雁的家,一进门,便看见兰大妈正带着一岁多的小黑在院子里玩。小黑刚刚学会走路,跌跌撞撞地跑着,时不时还哇哇地鬼叫几声,然后还莫名其妙地嘎嘎怪笑。兰大妈陪着他跑来跑去,祖孙俩玩得挺开心的。

看到是林振华来了,兰大妈十分欢喜地招呼道:“哎哟,小林来了,快进来吧。小黑,叫叔叔。”

“夫夫,夫夫。”小黑唔唔地喊着,向林振华跑过来。这孩子天生胆大,见了陌生人也不害怕,不知道算不算是兰武峰的遗传。

林振华迎上前去,抱起小黑往天上抛了几下,惹得小黑格格直笑。然后,他放下小黑,让他继续跑着玩,自己则和兰大妈拉开了家常。

“大妈,你这段时间身体好吗?”

“挺好的,我的关节炎上次治疗过以后,现在也没再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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