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之御点头道:“这边和国内不同,做这门生意的很多,他们是效率最快的。”
叶思媚:“……”
所以你也不是第一次干这事儿了吧?
她又问:“那金币是啥?”
“金子是自古以来的硬通货,而且现在黄金可以稍微抵御四级以下的妖魔鬼怪,所以价值一直在涨,黑市里都是用黄金来结账了。”洛之御打开保险柜,从里面拿出一叠金币,递给叶思媚道,“花旗国这边,有个很庞大的魔法师组织,这个组织从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就建立了,用这种金币结账是他们的传统。”
叶思媚拿过金币反复地看,金币的正面是一个头像,那头像还挺英俊的,是个卷发的男人,背后是玫瑰花图案。
洛之御道:“金币上的人,姓兰开斯特。”
叶思媚:“……”
洛之御继续道:“此人叫约翰·兰开斯特,他来到新大陆之后,建立了魔法师组织——玫瑰公会。因此他们所使用的金币上面,有着他的头像和他们家族的家徽。”
叶思媚:“……所以我们一来就得罪了花旗国权势最大的组织?”
洛之御的手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他揉了揉叶思媚的脑袋,道:“不用担心,我能解决的。”
叶思媚越来越觉得看不透洛之御了。
他看起来只是个很普通的凡人,家里的业务也不是很大,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什么棘手的事情,到了他的手中都能很快解决。
他到底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过去呢?
洛之御又温和地道:“明晚纽市有个拍卖会,卖的都是特别珍贵的东西,还会有不少灵器,我带你去看看吧?”
叶思媚眼睛一亮。
拍卖会?
那必须要去啊!
她看了那么多小说,每本小说都有这么一个拍卖会,而且主角往往都会在拍卖会上捡到好东西。
而且她手头还有一些用不着的灵器,也可以拿出去卖嘛,能赚一点是一点,谁嫌自己的钱太多呢。
不对,不要钱,要黄金。
叶思媚想了想,道:“能不能联系拍卖行,我也有东西要拍卖。”
洛之御似乎一点都不意外,问:“你要拍卖什么?”
叶思媚从背包里掏出了几张纸币。
不对,那不是纸币。
那是冥币,上面还印了阎王爷的头像,上面写着天地银行,面值是一亿元。
叶思媚朝他眨了眨眼睛,道:“这可不是普通的冥币。要是有灵怪来找你的麻烦,你直接将冥币给他,就能买命,而且不需要耗费生机和灵气。”
洛之御点了点头,道:“那确实是好东西,这东西要是拿出去拍卖,自然会人人抢夺,但是……”
他皱眉道:“这么好的东西,你真的要拿出去拍卖?”
叶思媚点头:“对。反正对我没什么用。”
她巴不得那些灵怪来攻击她,怎么会拿钱买命?
既然这东西这么鸡肋,不如卖掉好了。
“好吧。”洛之御道,“我来帮你联系拍卖行。”
两人并不知道,此时此刻,他们的资料已经摆在了亨利·兰开斯特的面前。
兰开斯特病恹恹的,脸色苍白,嘴唇却艳红,就像电影里的血族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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