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脱衣服,是在一年前。
那时候,是我事业最低谷,爱情失败。
如果再没有任何改观,我就会被驱逐出北京。
无奈之下,我让笑笑介绍了个男人给我。
那天下着小雨,冷的出奇。
我穿着低胸装,在外面裹了个大衣,直接奔了约定的酒店。
入了门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坐在里面等我了,然后,我就把外面的大衣脱了。
我以为,肯出三万闲钱打水漂一样赞助我们这种人的,肯定是糟老头。
可是我没有想到,这个男人非但不糟,细看还很帅。
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即使不帅,很丑很恶心,只要他出钱,我肯定也会陪他睡的。
只是碰巧,让我可以第一次不用那么恶心,还算是有一点点美好的回忆。
我们没有什么交流,很直接,我钻进了浴室里洗澡出来,就没有再穿衣服。
直接带着他上了床。
我离开时候,他也很爽快。
我让他给我三万块钱,他挑了挑眉,就直接把钱给了我。
我拿着钱找了个运营团队,把钱付了,谈好条件之后,出了公司大门,兜里一分钱都没了。
我和自己说,记住今天,也记住自己为了三万块把自己卖了的事。
挺贱的是吧,我也觉得是,但是我没办法。
我叫程安安,是个主播,最没出息的那种,业绩公司排名最差。
公司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我的数据再起不来,就滚蛋。
可是,我没有钱去刷数据,没有钱刷数据就没有推荐,没推荐只能数据烂。
这是一个恶性死循环。
最后,没办法,我只能先把自己卖了去换三万块钱。
用这三万块钱刷数据,然后留在这个公司,留在北京。
我不能没这份工作,我不能回家。
回家差不多只能死。
两害相权取其轻,卖一次,总比天天卖好吧。
我没有夸张,真的就是这样。
我出生在一个超级重男轻女的家庭,不是我们家不好,是我们那所有村都这样。
上初中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家里人为了给我哥哥还赌债,把我十八岁的姐姐逼着做了小姐。
两年的时间,我姐姐就染了脏病,从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变成一个精神病,后来开心的跳河自杀。
那一年,我姐姐只有20岁。
姐姐死后,家里没有经济来源,愁眉不展。
过了小半年,哥哥满23岁,家里人想给哥哥娶媳妇,没有钱,就打起了我的主意。
把我卖给隔壁村傻子,换点钱给哥哥娶媳妇。
我当时只有15岁。
在洞房的时候我打晕了傻子,逃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