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伤号,自然不可能再回到监狱。而且,那个所谓的梁队长也已经发现,我并不是软柿子。
拿不到我的证据,再加上刚才探视的人已经在找律师。
如果他继续这样违反规定将我关进监狱里,到时候就不仅仅是我的问题,还有他的。
他的确怕了!
他不是怕我,他是怕方冷。
准确而言,是怕律师。
没错,这年头,就连刑警也怕律师。
律师的社会地位之高,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
普通老百姓说上再多,闹上再多,政府或许都熟视无睹。
而律师的一封律师函,可以让他们完全发疯!一个实力强劲的律师,甚至可以让一个刑警失去工作。
而这仅仅或许只是因为一件小事上的错误。
可就算是一件小事,一旦被他们揪住不放,到时候引起的蝴蝶效应,恐怕是谁也不愿意承担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决定先缓一缓。
而我心里,却彻彻底底地看不起这个所谓的梁队长!
就连现场勘察都做得如此粗糙的人,怎么可能有真才实学!
我即便没有不在场证明,可是案发现场我并没有去过,那么不可能存在我留下的痕迹。
我从没有上过楼,在那里无论怎么取材,也不可能找到关于我的痕迹。
指纹,衣物纤维,脚印,头发……没有一样是可以找到我的!
连这些都没有,我怎么可能是凶手?
还有,千辛万苦要我写字,就算是笔迹鉴定,那又如何!
我和楚守源两人根本不熟,没有书信往来,也不过是两面之缘。
可是,执着于自己可笑的直觉。
任何假设不经过证明,就只能是假设!
没有证明的假设就是假的!
这就和在法庭上,如果你不能拿出证据,那么辩护律师的原则便是无罪,原则是一样的。
还有解读术!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烂的交谈方式。
曾经身为刑警的我,在交谈上已经表现出足够的配合。
可是,因为得不到具体的线索,就开始辱骂甚至言语上的刺激。在心理上想要成为胜利者,居高临下地对我进行审判。
这种人,究竟是怎么成为刑警的!
这里面有多少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