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雪地里,泪眼模糊的瞧见郑姨跑了回来。
她抱起我,面对凶神恶煞的生父,深深叹口气,说:“小四你们要是不打算要了,就给我吧,我家好歹能给她一口饭吃。”
生父母不想要我,却也不愿意白生养了我,哪怕是他们一致认为的赔钱货,狮子大开口,向郑姨索要了五十块。
那时的五十块,可以拿来换很多东西了。
但郑姨眼都没眨一下。
在村长见证下,她和我生父母立下协议,把我领回了家。
我还记得,那日在村委,生母一边贪婪地数钱,一边尖酸刻薄地讥讽:
“老林家媳妇,小四这女娃子你领走了,以后就是你的了,可别养一段时间又送回来,到时候我们也是不要的。”
妈妈没有搭理,一回家就给我换了身衣服。
是棉衣,我人生中的第一件棉衣。
虽然是用三个哥哥穿旧的衣服改的,却是我的珍宝。
妈妈对我很好,我喜欢吃鸡蛋糕,她每天给我吃一碗。
我在雪地里落了病根,晚上睡不热,她就抱着我用身子暖我。
她像是真正生了我的亲妈妈。
哥哥们对我也好,家里啥好吃的,都先让给我。
我不吃,或者真吃不完,他们才会拿去分一分。
有一天,在工地里干活的爸爸回来了。
他长得很严肃,见我也不热情,冷冷淡淡地扫几眼。
我躲在妈妈的身后,小心翼翼不敢看他。
晚上,熄灯许久后,我假装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
爸爸坐起来抽旱烟,一口接一口,语气沉闷:
“你收养个孩子,这么大的事也不提前告诉我,一个孩子就是一个负担,你有没有想过。因为她,我们家三个娃儿的生活质量要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