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傅栖眠来到片场,也收获了不少惊叹。
“就是要这个效果!”林北恩竖起大拇指,示意傅栖眠坐下。
然而傅栖眠先是动作凝滞片刻,才坐在了片场的小马扎上。
——江焕诚拿着混混演员的台本,正在串台词。
“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先来讲一下这场戏——其实跟原来的版本出入不大,没有什么亲热的场面,改动主要还是在混混这边。”
傅栖眠早就已经看过台本,也看了原著中的内容,这段戏主要讲的,其实就是对沈小凤垂涎已久的混混撞见了沈小凤的杀人现场,来威胁沈小凤从了他,结果却被反杀。
在全文中,这一段描写即便是意识流,但也极为香、艳,也是全书最着重描写沈小凤如何如何诱人的地方,林北恩也抓住了观众的心理和傅栖眠本身的优越条件,决定将这一场戏的片段插入到官方先导片当中。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混混这个角色充满了原作者的恶趣味,原著中的混混只能用猥琐、丑陋来形容。如果按照原文的设定来挑演员的话,之前那个混混演员从某种程度上还挺贴合人物形象。
但在定下了傅栖眠来演沈小凤后,林北恩就一直有意换掉混混的形象,弥补上原剧本中的遗憾。
正巧出了这档子事儿,混混演员辞退了,林北恩也算如愿以偿。
不管是一部戏,还是一本小说,要吸引人,首先要能够满足观者的视觉欲望,这是林北恩在国际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
原著中最吸引人却又一直被诟病的地方,电视剧拍出来如果改编效果很好,那便是非常容易被放大的优点,因此林北恩要在这上面做文章,用咖位大、样貌好的演员,跟傅栖眠的颜值演技一结合,就是完美。
讲戏的过程非常顺利,摄像机很快就对准了已经站在位置上的傅栖眠。
昏暗的画室内,青年光滑的后背格外醒目,他身体好了很多,围裙的系带稍稍勒出一点肉,更加令人垂涎。
“啪嗒”一声,灯被打开,白炽灯的光使得沈小凤本就白皙的皮肤越发晃眼。
江焕诚的眼底是铺不开的墨色,在灯光亮起的瞬间,他难以控制地出戏了两秒。
但他很快调整好了状态,伸出手,似乎在想象那泛着淡粉的肩上留下自己指痕的样子。
“跟我睡一晚,全部给你处理好。”混混完全无视画室中“请勿吸烟”的标志,自顾自点燃了一根,吞云吐雾,表情中有说不出的顺畅——天意让他那天晚上出门买烟,正巧撞见沈小凤在画室里处理地上的血迹,“没想到你这细胳膊细腿还敢杀人。”
说完,他不仅不害怕,还满脸向往与玩味:“真够辣的。”
“真的?”沈小凤的发丝跟随着身体轻轻颤动,他拨弄了一下,随手抓起桌上的一只笔刀,把头发挽起来。
“我说话,还能有假?”看着栗色卷发下被掩盖的细长脖颈,一想到上面有可能布满自己的吻痕,混混就难掩欲望,舔了舔发痒的后槽牙,靠近正在作画的青年“——怎么穿这么少?”
沈小凤不理他,自顾自蘸上颜料,往画布上涂抹:“天太热,就没穿衬衫。”
说着,他活动了一下,稍显宽松的牛仔裤从腰间滑下去一点,露出精致的腰窝,连带着一道巨大又狰狞的伤疤。
常年打架的混混自然能分辨出,这种伤疤应该是肉被活生生刮下来一大片造成的,像一条残忍的腰带,环住青年,却又更添几分野性的艳丽。
混混没有忍住,手指捻住一小撮栗色卷发,哑着声音:“跟了我,我给你买舒服的衣服,你别用那些笔盘头发了,我让我大哥从国外给你带进口发绳。”
语罢,沈小凤正在作画的笔停住了,他放下画笔,藕臂绕到身后,解开了腰上的围裙带。
邀请的意味,不言而喻。
混混的理智一下子被斩断了,突然掐住沈小凤的肩膀,强制性地让他转过身,随后将瘦弱的青年紧紧抱在怀里。
沈小凤面无表情,棉花人一样地任他摆布,过了几秒后,他伸出手,拔出了缠着头发的笔刀。
蓬松的栗色卷发落下,盖住肩头和锁骨,混混拥着沈小凤,贪婪地嗅着他头发上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