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我已经在上面签字了,你签好字,交给我律师就好!”
他真的不愿意见我了,连最后散伙都不愿意多见一面。
都说女人喜欢把分手挂在嘴边,其实说一百次,有一百次不想分,更多的时候就是赌气或者撒娇,可男人不一样,一旦分手离婚这种字眼从男人口中说出来,那就是已经做好决定,不会回头。
林森就是这样,他本也是这样杀伐果决的男人。
他说我俩名下的房子,包括这套房子也都给我,但在此之前,他让我先离开,等手续办完再一起给我。
我已经无所谓了,连自己的男人都弄丢,最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了,这些身外之物对我来说又有多大意义?
林森让李姐帮我收拾行装,我没开车,拉着箱子如游魂野鬼般离开这个家。
我不敢回头,我怕一回头我就会想哭。
那些年浮浮沉沉,我认识很多男人,他们各个待我不差,可谈到结婚就跟见了瘟神一样,只有林森给了我一个家。
而这个家,终于还是在我一再背叛后,被我弄散了。
我没回娘家,我不想我妈担心,我也没找媛媛,我不想在朋友面前展现自己脆弱的一面。
曾经,我以为自己拥有很多,可直到今天,我一人走在路上,才发现天大地大,竟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其实我名下还有其他房子,或者我也可以像林森说的那样,心安理得的投入谢屿的怀抱,再或者就去住酒店,住最好的酒店,以我现在的财力,就是一年三百六十五住在慕城最好酒店的总统套房也住得起。
可我根本不敢停下脚步,我走在路上,我就觉得自己好像有目标,只要我没有达到目的地。
可一旦我停下来,我怕我会崩溃,我怕我会彻底落入失去林森痛苦的深渊。
我从上午走到下午,从下午走到黄昏,天都黑了,我的鞋跟都要磨平,脚已经磨起了泡,可我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哪。
直到脚上水泡被磨破,我才感觉到痛。
肉眼可及的地方,我看到一家私人诊所,我可以进去处理一下,可我却穿过马路,走进对面的一家酒吧。
这地方叫单身酒吧,没伴的到这来脱单,有伴儿的到这来找备胎。
人啊,就是这样不懂的知足,没有的时候想要有,有了还想要更多,就如我一般,此刻将自己拥有最好的东西都作没了。
我坐在吧台前,喝了一杯又一杯,我希望我可以喝醉,醉了脚上的伤口就不疼了,醉了心里的痛就麻木了。
可我错了,借酒消愁愁更愁,我所有的痛苦都没有得到丁点的缓解,酒精的作用,更勾起两年多一来,我与林森的点点滴滴。
我想起我们初见时尴尬的样子,想起我们结婚时幸福的样子,想起我们无数个没羞没臊的夜晚疯狂的样子,想起西南大山他拼死救我生离死别的样子……
我越想越痛,越痛越喝,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迷离时,我隐约看到一副高大的身影向我走来。
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我还是猛的扑上去,死死的将他抱住“林森,是你吗林森,你不要离开我,不要抛弃我好不好?”
“我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
我被那人抱着离开酒吧,那会儿我脸色潮红,脸上尽是幸福的模样。
我笃定的以为,他就是我的林森,他后悔了,他来接我了。
可第二天一早,当我从宿醉中醒来,却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躺在陌生的大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