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一马当先,冲入敌阵当中,挥手就砍下一颗突厥兵的头颅。
陌刀在他手中,仿佛不是寻常的兵器,而是阎王爷催命的邀请函。
每一次刀光亮起,都伴随着几蓬飞溅的鲜血。
见到周围敌人越来越多,霍去病不惊反喜。
从后背取下铁质长枪,用力掷出。
势大力沉的长枪在贯穿了数名敌人的胸膛之后,去势依旧不减。
强大的惯性让许多突厥骑兵连人带马,一齐摔倒在地上。
“这是什么人!怎会如此勇武!”
阿檫木尔汗睚眦欲裂。
在他的情报中,李恪身边可没有这样一位武将。
按道理来说,这种勇冠三军的人物,偌大一个唐国也就那么几个。
即使是新人,在军伍中也应该很容易出头才是,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说实话,霍去病的强大,不仅镇住了很多的突厥人。
连自家这边的精兵,也看得目瞪口呆。
“有如此家将,是殿下的福气。”
李恪身边,那名百夫长有些羡慕地说道。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他原本以为单挑六名精兵小队已经是霍去病的极限了,但没有想到,对方竟是一名货真价实的百人敌。
百人敌这个称号,基本已经是武将的最高荣誉了。
先秦时期的著名将领白起、蒙恬等,也不过是这个样子。
至于一骑当千这种话,本身就是一种夸张的成分。
是那些没有经历过战场的人,对于战争本身的一种美好的臆想。
试想一下,不说军人,哪怕是一千个平民百姓站在你面前。
一人一口唾沫星子,也够喷死你了。
所以说,以一当十,以一当百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是一对一千的话,还是去玄幻小说里看吧。
“我们的人呢?都死了吗?”
看着身边的士兵如同割麦子般倒下,阿檫木尔汗愤怒的喊道。
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
收到消息李恪身边有八百精兵,所以这次前来,足足带了一千五百骑。
在他看来,双倍于敌人的兵力,还是在偷袭的情况下,无论如何,这场战争都没有丝毫失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