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夜半,一个风尘仆仆的青年托着沉重的身体,独自一人,步伐蹒跚地走进王翦统帅的军营。
他是常年往返于咸阳和军营之间的信使,一身让人熟悉至极的装扮与衣物,守门的将士眼睛一瞄见他,半点没有耽搁的打开营地的侧门,将人放了进来。
“盗倜,这次来,你的马呢?”
他们二人颇有些熟悉,如果青年带了马匹,守门将士自是不介意帮忙将马牵去马厩。
可盗倜身边空荡荡的,除了他一人,再没有别的事物。
青年掀了掀眼皮,淡淡答:“在来的路上跑死了,我将它的尸身丢在了半途,自己先来军营了。”
作为最快的信使,盗倜不但擅长骑马,自身的脚程也是不慢。
马死在了半路,他靠着自己的两条腿,也跑完了剩下的路程,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守门将士钦佩地点点头,递上一杯冒着热气的温水:“听说你是五天前出发的,居然今日就到了,速度上是又进步了。”
盗倜慢吞吞地点头,他疲劳的眼皮都在往下耷拉,双眼间仅剩下一条缝儿,几乎没有任何力气来与将士闲聊:“劳烦帮我寻张空着的通铺,让我休息一日,明天大早,我便回程咸阳。”
“这次走的这么急?”守门将士在前头带路,引着人到一处尚还有空位的帐篷外头。
盗倜跟在后头,人已是快要睡着了,全凭本能回应着:“这次比赛,我赢了那身居高位的赵万扈,坏了她满心的盘算与愿望,还是不要多留与她再碰面的好,否则,恐怕要被她惦记上。”
青年的想法里从未有过自己落败的预设。
他是这个行业里的顶尖,是其中的楚翘,是最快最高效的信使,在两地间如何快速往返,怎样超各种小道捷径,如何熬夜长途跋涉,这种种知识经验,都是他在日积月累的送密保实践中得来的。
而半途冒出来与他对比的赵万扈身居高位,过的是锦衣玉食不知何为人间疾苦的贵族生活。
大概走上一走就要歇上半路,细皮嫩肉,满身金贵,没有半点可能会跑在他前头,抵达军营。
如果盗倜没有计算错误,那位天之骄子的赵万扈估计还需三四天才能到达此处,他今夜在军营里歇上一晚,明日走人,刚好跟对方打个时间差。
毕竟赢了少年,他盗倜面上不光彩,输了更是丢人,双方能不碰面就不碰面吧。
腹中如此盘算完,头重脚轻的盗倜单手撩开帐篷,连梳洗也顾不上的,只想一头栽进枕被,睡上个天昏地暗。
却听身后带他来的将士突兀道:“你说那位赵小将军?她在你前头一日就来了。你不需担忧什么被她记上,比赛赢家是她才是。”
青年撑下的手臂一软,人差点从通铺最边缘的位置上掉下来。
“你,你说什么?”
五日!只用五日便抵达军营,已是骇人听闻的神
速,若非靠着对地形的烂熟于心,对马术的极致磨炼,还有仰赖意志力的接连熬夜,根本就没人能达到这个效率,在短短五日内就来到秦国和前韩国的边境处。()
更别说还有人能继续缩短时间,将所有路程压在四天之内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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骤然听闻此消息的盗倜起初时还以为自己已经坚持不住的昏睡过去,此时人正身在梦中,可接连掐了自己两把的疼痛感,除了给他带来清醒之外,并没有任何要从梦中苏醒的迹象。
他望向那与他熟悉的守门将士,见人脸上的毫不作伪的认真神情,心中的难以置信越发庞大:“比我还要早一天抵达军营,这怎么可能?你怕不是在骗我!”
只要是将这全程从头跑到尾的人,便能知晓,将时间压在五天内已是人类和马匹互相合作的极限,而将时间压到四天更是绝无可能!
这世上根本没有人能做到这种事情!
更何况与他比试的那一位,还是养尊处优的顶级贵族阶级,是与权势和滔天财富相伴入梦的人。
她根本吃不了这个苦!
盗倜见守门将士诚心要诓他,还不肯说两句实话,心头一下子蹿起了怒火。
他面色冷了下来,眉头也慢慢竖起,却并未跟守门将士发火,只是躺到通铺上背转了身体,手一扬,用鼓起的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
“诶!盗倜,你可真别不信啊!那位赵小将军人在呆了一日,当真是叫我等粗汉知晓了什么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盗倜本不愿再理会逗趣他的将士,可听见那带着他名字的成语被提起,眉间就不由得的一跳,他骤然起身道:“我要睡了,别再说这些无中生有的事情!”
“嘿!”守门将士见他不愿相信真相,立时来了劲儿,“我说真的!赵小将军来的比你早,而且顺路还剿了一波匪!当真是英雄出少年!人家这会儿在军营里可受欢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