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是个练家子?
“兄弟,我真不是来找麻烦的。”
“我有急事儿。”
李爱火不想跟胡标打架,这是白费力气。
当务之急是找到沈墨,自己的师父似乎要跟他商讨着什么。
兴许着,能解决这里上百个苦苦维权的村民呢。
这种解救众生的机会可不多。
“哼,我信你,他们信得过你吗?”
“你跟沈素清都是一伙儿的。”
胡标故意说道,似乎想要将自己跟李爱火的决斗合理化。
在边疆的大草原上,羚羊总是会为争夺配偶决战,哪怕是食草动物,也有刻在基因里的战斗属性。
不等李爱火继续说,胡标就疾步上前,一只手想要抓住李爱火的衣领,然后来个漂亮的过肩摔,杀杀这个警察的威风。
可是李爱火的反应也不慢,反手抓住胡标的手腕,使其他偏离力道,可是在视线之下,胡标的另外一只手,已经攥成了拳头。
碰——
只感觉一只巨大的羚羊角狠狠地撞击在自己的肚皮上。
胃酸,隔夜的晚饭,翻江倒海地从食道涌出。
可是他一咬牙,忍住了。
论格斗,他在警队里,也不是吃素的。
正当胡标要继续伸手抓住自己的衣领时,李爱火双手按住他的手腕,用整个身体的力量,直接往下压。
胡标的身体也跟着弯了下来,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李爱火双腿一蹦,就跟跳山羊似的,竟然从自己的后背上跳了过去。
“抱歉,我真的有急事儿,下次再跟你较量。”
看着溜之大吉的李爱火,胡标只感觉心里很窝火。
沈小姐怎么会看上他?
他有什么特别的?
连正面的决斗都不敢。
或许是嫉妒,或许是真的鄙视,胡标对李爱火这个家伙的印象不是太好。
反而沈咪咪在他的心中,已经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
“沈墨!”
“沈墨呢?”
一路上,李爱火看着泥巴路两边的帐篷,一脸懵。
如果把这里的场景拍摄出去,说是中东的难民营也不足为过。
终于,在前方的一处空地上,他瞅见了两个熟悉的身影。
沈墨和张幼蓉。
许久没看见沈墨了,他感觉这人身上的忧郁气散去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看透一切的洒脱气质。
“沈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