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四卫办事,自然用不着苏清风担心。
因为时间确实有点赶,苏清风打完电话后,思虑再三,还是掏出一本电话薄来,翻找到上面的一页。
这一页电话纸的最上方,就写着一个大名——施振华。
片刻后,电话打通了……
……
京市。
再度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苏清风忍不住胸中有所激荡。
虽然这次前来,他也是怀有目的的,但是人脉关系这东西,关键时刻,就是拿来用的。
不然当初三伯的军区领导宗报国提出,要苏清风去给京市那些老领导调养身体,苏清风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易地答应。
说得难听点,大家都是凡夫俗子,都会权衡利弊,要是没有好处的事情,光凭着一腔热血,谁会做?就算做,又能坚持多久?
苏清风就算开挂了,那也只是一个略有奇遇的普通人。
真要说起来,他现在混得还不如他师父俞耀华呢。
京市的风沙很大,风刮在脸上的时候,刺啦的,有些生疼生疼的感觉。
苏清风眯了眯眼,他一走出车站,提着一箱行李,一眼就看到了老熟人。
施振华穿着一身中山装,打扮的体面整洁,就连头顶上那几根细软的头发,也被特意用水抹到后面去,看上去有种一丝不苟的感觉。
施振华的身边,是一个年纪有点大的老太太,老太太虽然年纪偏大,但是在这个年代中,脸颊居然难得是粉白色的,看起来就像是平时养护的很好,即便在北方这种干燥的天气里,脸色也依旧是粉白粉白的。
“明老太太看起来身体恢复的不错,脸色都好了挺多。我看她这样,根本不用吃什么药膳。”
苏清风提着大箱子,不等施振华走过来,就径直迈开脚步,来到他们二人面前。
他看着明虹的脸色,有些惊奇地开口。
明虹给他的印象,不可谓不深刻。
这个老太太家里儿子都出息,却偏偏摊上了这么一个儿媳妇,愣是一大把年纪了,还被折磨的腰间都扎入细针,明明得了阿兹海默症,但是却还是不能安享晚年。
不过比起之前看到的样子,明虹现在的模样,几乎可以说是焕然一新。
苏清风见状,心里也是挺高兴的。
施振华见状,心情也不错,笑呵呵地拍了拍苏清风的背,结果手上刚拍上去,就有一种拍在了石头的感觉。
也不知道这么大半年过去了,苏清风究竟吃了什么东西,居然练出了这么一身肌肉块头来。
关键这小子穿上衣服的时候,还不显壮,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清秀的小伙子,怎么看也和肌肉疙瘩沾不上边。
等到了车上,施振华也没有什么拘束的意思,笑呵呵地就开口了:
“清风啊,你这次来,是准备办件大事的。”
这些话,苏清风早就在电话里都说过了。
如今提起,不过是起个话头而已。
与其和这些人玩心眼子,苏清风更愿意选择把事情合盘托出。
还别说,施振华真有点新奇。
拜托他啥事的人都有,但是拜托他介绍成为国宴大厨的人,也就只有苏清风一个了。
等到了熟悉的巷子里,苏清风一进入胡同里的一处人家,就看到院子里摆了一张大圆桌,圆桌里面几乎都是熟人,还有少数部份人,苏清风看得眼生,都是齐汉花了点力气,特意介绍给苏清风认识的。
说起齐汉的时候,苏清风明显恍惚了一下,然后才想起来,齐汉不是别人,正是明虹老太太的儿子。
当初是苏清风先发现明老太太不对的地方,只不过苏清风上次走的匆忙,齐汉有心想要帮衬他一下,也没有办法。
这次苏清风找上门来了,施振华正好顺水推舟,把这个还人情的机会给了齐汉。
这些生面孔中,其中一个,正是丰泽园曾经的大师傅。
不过这个大师傅可和俞耀华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