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黑市的地方,的确够隐秘的,要不然谁晚上在路上走,都能找到了!”慕诗诗是后来赶上来,坐进马车里的,看见她来的时候,马车里又陷入了无奈和不悦的气氛。
她其实有些不想赶路,所以才会不耐烦的这样说,但她抱怨完了,竟然没有人回话,这倒是让她郁闷了。
“你们就这么高兴去黑市?一个两个都不说话,真是没劲儿?”慕诗诗自顾自的抱怨,马车上其他人都不想跟她多说一句,可能是白天经历太多了,所以他们就闭上眼歇息。
常府管家觉得不说话不太好,就只好在这里似笑非笑回了句。“黑市也叫鬼市,当然要选择这种地方,不然有些交易是没办法进行的!”
慕诗诗听到他的话,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她对这个世界还不够了解,对于很多事情都是一知半解。她好奇地问道:“为什么?”
常府管家耐心地解释道:“因为黑市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秘密,许多物品和交易都需要保持低调。如果选在人多热闹的地方,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注意和麻烦。
而在夜晚的荒野中,人们的注意力更容易分散,也更不容易被发现。
此外,一些特殊的物品和交易可能涉及到黑暗力量或神秘学知识,这些东西在光明的环境下很难进行。因此,黑市选择在这样的地方设立,也是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安全和隐私。”
慕诗诗听完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表示理解。她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明白了自己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探索的地方。”
慕诗诗的态度变化极快,转眼间变得趾高气扬起来,甚至口出狂言:“幸好我爹不在这儿当官,否则他肯定会把鬼市里的所有人都抓走!”
一旁的管家听到这番话,感到非常无语,简直要被气笑了,心里暗暗念叨着:“这丫头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说话没轻没重的,真是让人头疼啊……”于是,他懒得再搭理慕诗诗,只是默默地赶着马车继续前行。
马车缓缓行驶了一段时间后,眼见要抵达了目的地。
众人远远望去,可以看到前方有一条街道,灯火辉煌,人头攒动,叫卖声此起彼伏,一片繁华热闹的景象。
原本心情低落的慕诗诗,此刻突然兴奋起来,活像一只刚从冬眠中苏醒的小松鼠,迫不及待地掀开马车窗帘,朝着车厢里的其他人呼喊:“喂!你们听到没有?前面就是鬼市啦!看起来人还挺多的呢!我好想进去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呀!不过到底要买什么好呢?真伤脑筋……”
接着,她转过头来,盯着唐秋和叶芳菲两人身上佩戴的饰品,皱起眉头说道:“哎呀!你们两个戴的首饰怎么这么朴素啊?实在是太寒碜了!要不我给你们买几件漂亮点的吧?”说完,她露出一副期待的表情,似乎在等待着两人的回应。
叶芳菲本来就喜欢戴素点的簪子,从未想过,要将自己打扮的多么花枝招展的。她觉得这样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装饰来衬托自己。
而唐秋则更甚,她连簪子都不喜欢戴,总觉得,带簪子就是在浪费时间。对于那些首饰,她更是不屑一顾,认为它们只是在浪费她宝贵的时间罢了。
她更喜欢简单自在的生活方式,所以经常就是扎一个马尾辫,如果觉得天气太热了,便直接将马尾辫盘在脑后。
至于别人会不会说她这个未出嫁的姑娘梳成那样滑稽的发型,她根本不在乎。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意他人的眼光呢?
“行了,你愿意戴那些庸俗之物,你就戴好了,我们反正不喜欢,是不是芳菲?”唐秋语气坚定地说道。叶芳菲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她们两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念,不会轻易被外界所左右。对于那些虚荣的装饰品,她们并不感兴趣,更注重内心的真实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