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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第1页)

视线偶尔瞥过时,雁二郎在挑的水泡居然货真价实。

应小满眼瞧着铜针尖放火里淬过,水泡被挨个挑破,手掌心红彤彤一片。

等应小满吃完,抱着阿织走过隔壁木桌时,她又瞥了眼雁二郎掌心的大水泡,说了句,“谢了。”

雁二郎一挑眉。

铜针稳准狠地挑开最后一个水泡,惫懒嗓音里带笑:“别客气。分内事。”

——

头发斑白的老仆冒雨赶路。

穿了身邻居好心给的旧夹衣,里头还是入狱那身秋单衣,脚下的鞋倒是双簇新的黑布鞋。

秋雨连绵下到晚上,郊外风里夹雨丝,刮得脸上身上凉飕飕的。

车马长龙还堵在官道上,隐约都是抱怨声和小孩儿的隐约哭声。老仆不走官道,不紧不慢地下到官道旁边的田野里,沿着田埂走。

新布鞋早就泥泞不堪。夹衣也沾了泥泞,灰扑扑的。暗下去的暮色里,十足像个田间穿梭耕作的寻常老农,并不引人注意。

慢吞吞走在田埂的动作瞧着缓慢,随着天色黑沉,人影隐入夜色,越走越快。

沿着官道,笔直往南。

“老友”昨晚来河童巷找他。

三十年沧海桑田,“老友”如今成了人人尊称的郑相。可惜老仆的记性很好。

在他眼里,所谓“郑相”,依旧是多年前那个年轻张狂的兵部主簿,郑轶。

郑轶当然有事才会来找他。

“河童巷杀人案,替我办事的那位幕僚,是你杀的?”

“其实你本不必动手,追究不到我身上。但以你的多疑,我那幕僚不死,你终归不放心。罢了,那等蠢货,除去也好。”

从头到尾,老仆一个字没吭声。蹲在地上,慢吞吞地吃面。

面对这位多年“老友”,郑相并不急躁。他知道老仆在听。

“庄九的后人现身了。”

“庄九化名应大硕,在乡郡隐姓埋名,安安稳稳做了多年猎户,有妻有女,去年善终。”

“他的后人是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对她爹在京城的当年一问三不知。但庄九有没有对他唯一的女儿守口如瓶,他女儿知不知晓你当年交给他的信物下落,是不是知晓你还活在世上。呵呵,谁知道呢。”

“庄九消失了二十六年。带着你托付的信物,辜负你的信任,消失在茫茫人海。他倒是得了个善终,京城只留下你我还苦熬着。”

“比起区区一个幕僚,庄九的女儿才是更大的变数。这世上最能保密的,只有死人。”

“你觉得呢,盛富贵?”

“我知道余庆楼逃脱的死士跟着你。带着你的死士,取庄九女儿的性命。让庄九的后人和信物彻底消失在世间,你自己安心,以后也不必再疑心我。”

“庄九的女儿,叫做应小满。”

——

“应小满。那小丫头居然是庄九的女儿。”

老仆,不,如今要称呼他为盛富贵了——在越来越大的秋雨里自言自语着,停下脚步。

一溜排马车塞在官道上。灯火透亮,京郊邸舍就在三四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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