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舫回家拿了二妹给他打好的包裹,出门回头看了一眼自家的房子。
然后大踏步往村外走去。
于舫得先去公社找人敲了公章,这介绍信才有效用。
出了村口,运气不错,碰到邮递员小刘,经常送报纸来村里,混个熟脸,给了对方一个麦饼让人载一程,小刘看到麦饼眼睛发亮,点头答应了。
公社同邮递站不在一个地方,还得走五分钟,俩人在三岔口分开,于舫左拐去了公社。
门口也没个人看着,进去一间一间的找人问。
第一间没人,第二间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妇女,于舫看着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是哪个了。
那妇女感觉门口有人,抬头一看:“于舫?好久不见,你怎么来公社了?是有事吗?”
“嗯?”
于舫有点懵,这么熟悉的吗?
脑海里想了一圈才想起来,小学同学李雪梅,于舫初中没读几天,但他在学校也是属于风云人物的,
上初中后,每天早上带着二两米,走两个小时去学校,往往到学校,肚子已经空了,饿着肚子熬到中午,自已烧饭吃后,上了下午的课,再走两小时的山路回家。
大小伙子正是饭量大的时候,饿的实在受不了了,恰逢父亲过世,家里需要男劳力支撑,于是就不去读了。
于舫成绩好,小学到初中一直名列前茅,老师为了让他继续上学,愿意为他把一切的学杂费都免了。跑家里都好几趟,为了劝他回学校。
小伙子正是叛逆期,你让我读,我就不读,反正读书也没啥用处,还不是要饿肚子。
在家里怎么着也能弄到东西吃,就算去山上挖点蕨菜根也不至于饿肚子。
现在回想起来,肠子都悔青了。
李雪梅比于舫大两岁,家里条件还可以,但她学习成绩不太好,留了几年,所以跟于舫成了同学。
这会看到李雪梅,对她来是几年没见面了,自已对她可是有几十年啊,可不就给忘记了嘛。见到老同学还是挺高兴的。
“李雪梅啊,你在公社做事?我们好久不见了,大家都还好吗?我在村里窝着,信息都不灵通了。”
“是啊,我勉强读了高中,你也知道我实在不是读书的料,所以大学就没上,被安排到公社来上班了。”
“那已经很好了,公家饭可是铁饭碗呢!”
于舫是真心替她高兴。
“以后还望老同学多照顾了!”
“瞧你说的,我读书那会可没少麻烦你,要不是你帮忙补习,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读初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