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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诸法因缘(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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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贪求道果名号,贪求果位,好修精气与魂神力,当入鬼界,不入真流,非修真者,是旁门士,修通灵者,彼等好养精气,滋取能量养育魂神,若非邪道,死后成鬼,位为鬼仙。

鬼仙之流,亦以修德修善为重,而不能自悟天地玄妙,尚不如人,何况圣真,鬼类修德善,为修其福分也,非修其心境心性,受人膜拜,吸取精气,以此为食,修延其命,滋长修为。

彼等修为,所得果位,非是圣果,乃是神位,非是仙果,乃是鬼神界品位而已,以神通力强弱为是,以善福德多少为是,非以修道境界为是。

鬼灵出马,受人膜拜,滋长修为命元,精气强盛,稍有神力,阴曹享位,彼等大鬼,神力强劲,而其心中尚不明自我,专以神通逞能,自以为有能有力,好逞为尊,有诸类鬼神,大能如山,小如针尖,虽有此变化,而实为精气灵类,尚不及人身精气之万一,何况圣贤。

彼等鬼灵诸神,以神通为根据,若失去神通,或神力衰减,则是命元耗丧,彼等则恐惧,贪生怕死,欺软怕硬,恃强凌弱,傲慢自大,嫉妒贪婪,种种劣性明显,逞强作死,疾速坏灭,虽修善行,而无善性,所学德事,而无德性,千万年中,只为鬼灵,不成真圣。

诸鬼神中,虽有善德尊者,而彼庄严,不乱世间规则,轻易不现,千万年中未必一现,以彼等隐没,故诸小鬼末神,诸灵精怪,逞强入世,自以为尊,欺辱于人,贪取精气,恶行昭昭,枉修长年。

叹:

世间真修人,不显神通事,

而彼鬼灵精,好逞弄神通,

若离神通事,彼等则入死,

而世间众人,应离神通事,

世间法解难,莫要求神仙,

无能为力时,是自作前缘,

一切福祸事,平心以对之,

趋吉避凶者,贪生而怕死,

坦坦荡荡人,随时赴死期,

贪生怕死者,岂得修真理,

德性之不达,道性之乌有,

生为鬼灵伴,死后伴鬼灵,

世间因缘法,是理不是行,

但以因果缘,自还业为生。

通灵附体之辈,好说因果,好说果位,好说业事,好说神通,彼等不修四禅八定,亦不修持修真正定,学习静坐,而养魂精,或不习法,求财求名,不修离欲,贪婪长生。

彼等所说因果,多为某甲与某乙前世今生有缘等等,或某甲缘何遇今日之事,自以为此是因果,所说果位,乃神通强弱能力之阶位,非为修真之结果,亦非声闻、菩萨等三昧地之境界,乃以其精神力修为而有某某能力,自以为果位,实非道果,乃是神位灵位而已。

彼等好说此业彼业,而实不知大道之业,亦不知圣贤道业,不知圣贤法理,以彼等神通而多闻有知识,若非修道有成者,难以辩服彼等,彼以此为能,以为光耀,好自卖弄。

彼等以通灵之眼,可以见精气之光色,世间万物,不但有表色,亦有精气,精气亦因属性因缘而各自有色,因时量差别,光色亦别,彼等开通灵眼者,自以为超越凡人见识,自以为见诸圣境界,而实是鬼怪精灵境界。

彼等或自修魂灵,能飞游精神于彼精灵界中,能与鬼灵类交流,彼等以此为乐,不务正业,不求真道,以此为真,堕落旁门,乃至邪道。

若鬼灵类属,自知短浅,心生懊悔,欲学真道而无门,但应实心诚意,忏其前非,悔于未来,不再犯失,当发是心,宁舍生命,不舍求道之心,宁堕地狱,受无尽苦,不舍道心,彼如是忏悔,如是发道心,若心诚实,必入正道,至于未来,永不退转,毕竟圆满,无有断绝。

彼等鬼灵若如是发心,诚实坚定,尚可永不退转,何况人中诸修真者?人中修真,尚有无量上真眷顾,若发是心,必感真人,必遇明者,有大圣教诲,胜彼鬼灵发心者千倍万倍,诸人不自珍惜,岂不悲哀,是故鬼灵类属见人不自惜而欺辱于人,是人不自爱,自受侮辱也。

人世间非只有人类居住,尚有畜生之类,亦有鬼神之类,亦有诸仙,隐居洞天,非不知世间事,世间事不动其心耳,畜生与人,居住在大地上,精灵有形者亦住在山川之内或复大地之上,无形鬼神,居住精气之内,虽各自成界,乃是小界,皆属人世间地界之内。

诸仙所住洞天,亦有差别,有洞天自成境界,性属人世,有洞天以精气幻化,附属于地,有洞天以灵光为界,藏于大地灵枢,有洞天以虚空为界,寄形于山石草木,乃至洞穴之中。

人之心量,无有边际,若夫畜生、鬼神之心量,与人无别,亦无边际,一花之精气虽不过寸,而其精气所成境界,可以藏大千世界,如是世界亦可藏,何况无尽众生及灵妙乎。

而彼等通灵之眼,岁间花色,亦见气色,而不能见如是花中所藏世界,亦不见其中众生,如是妙心眼界,非真圣者,不能发生,世间法则,缘系天地,一切境界,皆属天地,虽自成界,亦有天地,何以故?众生自生以来,不离天地,其性属之内,悠久之中,习气所染,不离天地。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如是法则,即天地法则,鬼类之类,各自交流,亦系法则,缘性不等,境界不对,譬如耳不能见色,目不能听声,缘性不对,境界不交,故无所见,譬如鬼灵观人,见人身之光色,若人心明,坦坦荡荡,浩然正气,恢宏浩大,于灵眼中,见此人则如见日月

而鬼灵类属,不测圣贤妙意,虽俱日月之光,心藏而性敛,于幽灵复观,见如常人光华,若复深藏光华,鬼灵之目,则不见人,此人似乎隐身。

此非隐身也,是灵目所不见之境界也,若于常人眼界,鬼灵等类,目不见之,鬼灵之属于人而言,则是无存无有,亦如隐身不见,如是非隐匿不见,是人眼界与灵类境界不相对故。

譬如有畜生之类,眼界但在圆滑,彼眼界中,则无尖锐,眼界只有黑白,彼眼界中,则无五色,至于种种光华变化,亦不能见,若有人于畜生眼前显弄巧变,则如盲人持灯,不相知故,现卖笑话。

鬼中有神,神中有鬼,复有鬼神之类,诸仙修者,若不入道,亦有生死,不脱烦恼,诸鬼灵类,无血肉身之所寄托,以精魂寄托于天地精气之中,彼精魂之内,有一线灵精,亦如人之元阳真气而实不及人元阳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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