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他的话,傅诗婉将脑袋微微的扬起,盯着他,二人面颊之间的距离大约只有两三指那么宽。
时越和时也早早的就在一旁让下人们全部回去,她们自己也退回到房间。
她们是沈则睿的人,怎能不体会到主子的心意,早早的就打发走了院子中所有的人。
此刻他们虽在凉亭当中,却没有任何人窥视,时也和时越也回房去。
沈则睿便不再担心,而是任由着傅诗婉的胡闹。
傅诗婉凑近,面颊微醺,吐露出来的气息夹杂着淡淡的酒香味儿。
这要是在以往,沈则睿是很讨厌别人这样和他没有分寸,而且也很讨厌这种酒味,但是因为对方是傅诗婉。
酒味中还夹杂着她身上的香味,淡淡的却很好闻,深入骨髓。
沈则睿就这般望着,傅诗婉也盯着他想了一会儿,开口说道:“喜欢呀,非常喜欢,有一个这么帅的男人还对我这么好,这么体贴,不知道比那顾长风好上多少倍,他只会打我骂我,责怪我。
这是没有本事的男人,哪像你一直都鼓励我帮我买了这么大的一座院子,还帮我事无巨细打点的这么到位,你长得帅我就已经很喜欢你了,别说你还这么体贴细心,那我就更喜欢你了。”
她彩虹屁一样一顿输出,沈则睿哪怕没上头,但是脸也不自觉的红了起来。
还没有人与他这样说过,而且不光光只是一句我喜欢你,而是这些细节,原来是这些细节打动了她。
这就说明他的努力没有白费,他所做的一切都被她看在了眼中,记在了心里。
他很高兴,捧住傅诗婉的脸,小脸肉肉的还热热的,一旦握住便不想撒开。
傅诗婉的脸被他挤得变了形,却也不生气。
“你当真那么喜欢我,那你还有喜欢别人吗?”
“没有,哪有什么别的男人还值得喜欢,最讨厌男人了,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只会喜欢女人把女人当做赚钱的工具打压压榨,我最讨厌了!
这辈子最好能永远不嫁人,嫁过一次人,这个经历已经让我毕生难忘,虽然呢,我是嫁给了他,但是却一天晚上都没有和他洞房,虽然还是黄花大闺女,可是在外人看来,我已经成了顾长风的女人。
反正也嫁不出去了,不如干脆就一个人过,我现在有家有钱有正经的生意,养活自己还是可以的,不再需要依靠男人了,别人爱怎么议论就怎么议论去吧。”
傅诗婉从他的手中挣扎出来,意气豪放的说。
沈则睿闻言眸光一闪,原来她还没有和顾长风洞过房,他们都在一起三年了,三年多,可是却没有一次发生夫妻之实。
其实不管有没有他都不在意,但是没有他自然是高兴的。
但她又说那么讨厌男人,因为顾长风让她恐惧了婚姻,让她厌恶婚姻。
沈则睿不知接下来自己能不能够走进她的心里,哪怕她说她是喜欢自己的,把自己当做非常重要的朋友,可是婚姻已经让她产生恐惧了,如果她不愿意迈进,他也不会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