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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回村(第1页)

从地上爬起来的叶烬抽出砍刀抢出一步,跟我形成掎角之势,将女神堵在了中间。

从叶烬挪动脚步的那一瞬间,我就看见女神眼中升起了一股不屑,直到叶烬站稳,它眼中的不屑已经变成了轻蔑,甚至高高扬起了下巴。

我收刀起身道:“老叶,你歇一会儿,这是我跟它之间的事情。”

“你……”叶烬仅仅说了一个字就被我挥手制止,只能收起砍刀退到了一边儿。

我重新拔出长刀,比了一个“请”的姿势,女神眼中的战意重燃,再一次俯下身子,摆出进攻的架势。

我爷以前跟我说过:但凡灵犬,都带着与生俱来的高傲,想要对方认主,只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在灵犬还没断奶时,就把它抱在身边养大,或者是在它濒临死亡时对它有过活命之恩;第二种办法就是堂堂正正,不用任何阴谋诡计地将它降服,这个过程可能是一蹴而就,也可能极其漫长,甚至要上演七擒七纵的戏码。

女神刚才的动作,不就是在考验我有没有资格做它的主人?

对待女神这种灵犬,我必须表现出自己的强大,务求一招制敌,即便是伤到对方也在所不惜。如果我因为害怕伤害女神而畏首畏尾、持续鏖战,最后就算捕获女神,她也不会彻底臣服。

我与女神对视的刹那之间,也伸手震向了刀身,嵌在罗刹上的三枚鬼钱,带着刺耳的风啸飞旋而起。

女神显然是被鬼眼金钱给吓了一跳,原本蓄势待发的两只前爪不自觉地向后挪动了几寸,两只眼睛也在我和鬼眼金钱之间来回挪动,变得万分小心。

蓦然之间,飞速转动的鬼眼金钱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强行停止了下来,我侧眼看向鬼钱时,女神忽然暴起身形,直奔我面前冲来。

我们俩之间的距离不足两米,女神的速度快如雷霆,等我再看她时,她已经抢到了我身前不足半米的地方。在这个距离上,除非我抽刀后撤,否则,长刀罗刹发挥不出半分威力。

可我一旦后退,女神就会步步紧逼,直到把我逼到退无可退的地方,就是女神向我发起致命一击之时。

千钧一发之间,我右手将罗刹甩向前方,左手横在身前将小臂往女神嘴里送了过去。

女神虽然獠牙怒张,却没有对我痛下杀手的意思。因为狗和狼一样都有试探对手的特点,在没有确定能将对方一击毙命之前,它们不会贸然进攻。女神只不过是在试探,而我的反应却让对方不得不咬向了我的手臂。

女神的利齿在我手臂上掀起血花的瞬间,被我甩出去的罗刹也无声无息地盘旋飞回了原位——祸命九刀第一刀:横祸飞来。

天降横祸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预兆,即便遇祸之人有所感应,也不会知道灾祸来自何处,等到大难临头,再想反应却已经晚了。

所以,我被我甩出之后又在空中折返回来的罗刹,不仅无声无息,而且毫无杀意,甚至没有带起一丝劲风,等到刺眼的刀光扫进女神眼角时,她再想躲闪却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罗刹的刀刃即将斩进女神后颈时,我忽然伸出手去抓住刀柄,强行将罗刹停了下来,只用刀刃逼住女神的脖子:“松口!”

女神满眼不甘地向我瞪视而来,显然是觉得我是诡计取胜,就算我能杀它,它也不会因此屈服。女神咬在我胳膊上的牙齿也跟着渐渐发力,显然是准备在临死之前保存自己最后一丝尊严。

我强行紧绷胳膊上的肌肉说道:“你是犬王,不应该活在这种地方。你想证明自己,就跟我走,以后,我们的日子少不了刀光剑影。如果你舍不得这里的大床、牛肉,就当我从没来过。”

我话一说完就放下了长刀,女神也松开了牙齿,伸出舌头在我血流不止的伤口上舔了几下。

女神并没认我为主,只不过是把我当成了伙伴。

就像我说的一样,这里的犬舍虽然精致华丽,却不是它想要的生活。犬王不会选择安逸地度过一生,在亡命搏杀当中流尽最后的血液,被敌人撕成碎片或者独自倒在无人能见的山林当中,才是犬王最后归属。

女神早就想要离开了,只不过没有合适的主人。或者,她同样不认为我是合适的主人,但至少,我不会把她当成宠物。

叶烬瞪着眼睛道:“这就成啦?”

“应该成了!”我站起身来拍了拍女神的额头,才对老白说道,“女神的身价多少?我买了!”

老白摆着手道:“你带它走吧,女神本来就不该属于这儿!占山犬哪,不是随便谁就能养得了的灵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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